本报讯 (记者 万勤 通讯员 洪法 实习生 祝文昭)欠债不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对这些发生在“法官眼皮底下的犯罪”,洪山区法院祭起法律“杀威棒”:对一批无视生效判决,有钱不还或恶意转移资产逃跑的人,通过与警方和检察机关会签协议,已将17人移送警方进行网上通缉,一部分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昨日,洪山区法院发布了这一消息。
赖债6年转移财产
躲在异乡被通缉
55岁男子杨某居住在洪山区,2005年,杨某欠他人13万元债务,洪山区法院判其还钱,但杨某拒不执行判决,并将资产转移后逃走。今年4月7日,该院将其移送警方追究刑事责任,警方立即将其列为逃犯进行网上通缉。
近日,洪山公安分局获取线索,杨某在宜城办理了暂住人口登记。10月14日,民警赶赴宜城布控守候,17日将其抓获。其家人闻讯后筹集13万元偿还了债务,杨某随后被取保候审。
据洪山法院称,目前已有十余名拒执犯罪嫌疑人经过网上通缉后落网。到案后全部履行了还款义务,大多获得了取保候审等从轻处理,但有6人仍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总经理欠债34万
不履行判决获刑
刘某是武汉某电子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9年11月24日,洪山法院判其公司10日内支付北京一公司投资款34.3万元以及利息。2010年1月,北京这家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洪山法院立案后强制执行此案。
但2011年1月,作为公司法人的刘某,在销售其房产获得销售款50余万元后,仍不执行判决,后被抓获归案。洪山检察院指控其犯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今年9月9日提起公诉。洪山法院审理认为,其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成立,今年9月中旬,法院遂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拘役6个月,成为我市3年来首例因拒执罪被判刑的人。
17名“老赖”
被移送警方网上通缉
据洪山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拒执罪是一种行为犯罪,它严重损害了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严肃性和司法权威,影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洪山法院通过网上通缉的方式追抓并寻找拒执案嫌疑人,在全省和武汉市都没有先例。洪山法院通过与警方和检方合作,已将17人移送警方进行网上通缉。网上通缉后,这些“老赖”们一使用身份信息消费,就会激发报警系统被民警抓获。
洪山区法院此举开省市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