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政法系统践行主题教育活动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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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政法系统践行主题教育活动系列报道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周永康9月28日下午在京出席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不断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科学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此第二期“三亚政法拾萃”的内容是关注三亚市政法系统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执法为民的新举措。

举措一

三亚“警民恳谈日”架起沟通桥梁

三亚市公安局于9月开展了“警民恳谈日”活动,通过加强警民沟通、广泛听言纳谏、开展防范宣传、解决群众困难,架起了警民交流互动的沟通桥梁。

崖城分局以“为民服务零距离,安全防范进万家”为恳谈会主题。在崖城镇水南村社区,民警符传子与群众坐在一起,在通报了近期辖区社会治安情况、讲解安全防范小技巧之后,与现场群众进行互动,就群众提出的问题及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和建议一一作答。“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事情,民警也会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促使问题积极解决,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崖城派出所所长吴清雄告诉记者。

“希望在所有金银首饰商行门口安装具有夜视功能的监控探头,建立巡逻队,在周边进行巡逻防控,安装触动式报警,将报警终端设置在派出所,提高快速反应的速度。”在河西分局新风派出所的警民恳谈会现场,辖区金银首饰商行负责人围绕安全防范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对于代表们提出的问题,河西分局政委蔡礼国表示:“建议新风派出所要加大对金银首饰商行周边的巡逻防控力度,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外围的安全。”

为了更好地达到协作联动原则,河东分局下洋田派出所组织区工委、管委的分管领导以及区综治办、综合执法、文体、教育、园林卫生等部门的代表以及临春警务区内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了警民恳谈会。下洋田派出所所长张继兴认为,通过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平台公用、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借助社会力量,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必将进一步扩大“警民恳谈日”活动的社会效果和辐射功能。

警情通报、法制宣传、上门服务、警民互动……一项项具体工作在“警民恳谈”的引导下,更加具有针对性,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效载体。通过恳谈,广大民警不仅锻炼了群众工作能力,还通过相互交流,为民办事,积累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和支持,群众的误解和怨气慢慢减少,理解和宽容逐渐增多,推动了三亚公安工作转型升级、优化发展。

三亚市公安局江伟局长表示,“警民恳谈日”活动作为全市公安机关“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延伸和发展,已经成为优化警民关系的桥梁,让警民沟通走上了持续发展的和谐轨道。

(通讯员 罗佳)

举措二

三亚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疏导

近期,三亚市司法局特邀三亚监狱心理辅导中心主任应冬敏在全市范围内对矫正对象开展了一对一、面对面的心理疏导。工作人员在社区矫正对象的倾诉中,把握矫正对象切身的心理困境,向其分析不能积极面对生活的心理成因,努力帮助矫正对象走出心理误区,进一步促进了矫正人员的心理健康。

天涯镇矫正人员董文(化名)目前正处于待业状态,对自己的人生缺乏足够的远景规划,司法所曾给董文介绍过临时工作,董文以报酬少而拒绝,董文常年靠亲戚朋友的救济度日,产生了依赖心理,不愿自力更生,也不愿融入社会。辅导老师对董文进行了心理疏导,建议他从头做起从小事做起,逐渐靠自己的力量创造美好生活。天涯司法所表示将努力帮助董文联系农村信用贷款,并争取联系工作为其解决困难。

三亚市司法局副局长黄大卿要求,各司法所根据这次心理疏导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矫正个案,并结合每个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教育,同时联系相关部门,对矫正对象给予政策上帮扶,使矫正对象真正认识到所犯罪行,引导矫正对象正确认识自我,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三亚市司法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7名,矫正期满26名。目前矫正对象31名,其中剥夺政治权利13名,缓刑9名,假释7名,保外就医2名。近年来三亚市司法局严格制度管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能够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管理和教育,顺利回归社会,为三亚市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通讯员 张光远)

举措三

三亚城郊法院宣传小额速裁举措

8月6日至7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以及四个派出法庭的庭长、副庭长和业务骨干,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以三亚市吉阳镇、藤桥镇、凤凰镇、崖城镇为中心,深入街道社区、田间地头,以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接受咨询、村舍走访的形式,向群众宣传小额速裁程序。三亚市城郊法院院长钱志勇在部署宣传工作时强调,小额速裁是一项真正利民、惠民、省时、省钱的司法创新举措,既能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成本,又能加快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民商事法官一定要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司法宣传教育活动,让这一裁判模式尽早惠及广大群众,为民所知,为民所用。

小额速裁是通过设定专门的审理流程、设立专门的速裁机构、最大限度地简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种新形式。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3月17日下发《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国法院系统安排部署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即是全国被选为试点的法院之一。小额速裁主要适用于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给付之诉的案件。当事人对该程序的适用有选择权。

(通讯员 凌华 吴小慧)

举措四

河西区社区聘请法律顾问提升管理水平

10月9日上午,三亚市河西辖区“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签订仪式在儋州村社区举行,三亚市司法局局长何世刚,中共河西区工委副书记、区管委主任林海出席仪式,仪式由中共河西区纪工委书记石显文主持。

仪式首先由儋州村社区居委会羊其光书记与惠海律师事务所代表社区和律师事务所签署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签约仪式完毕后,市司法局何世刚局长作讲话。何局长在讲话中对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提出殷切期盼,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顾问要高度重视,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地做好社区的好参谋、好助手。

区纪工委石显文书记在主持仪式时指出,各社区居委会、律师事务所及社区法律顾问在日后工作中要多探讨、多发掘、多改进,确保社区法律服务工作顺利推进,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平安社区、法治社区、和谐社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通讯员 林炽婷)

举措五

三亚消防开展从业人员普及性培训

从9月起,三亚消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电气焊工、导游等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电气焊工、导游等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管理规定》、消防安全常识、灭火和应急逃生技能、基本消防设施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日常维护、操作和管理等。授课方式主要采取课堂讲解、模拟演示、现场实践操作等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亚消防支队负责人表示,此次培训主要是强化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电气焊工、导游等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各行各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各行业人员消防自救技能,形成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的社会合力。

(通讯员 李盈 胡剑兵)

举措六

三亚司法局召开民主评议会倾听民意

8月17日上午,三亚市司法局开门纳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律师、调解员、服务对象和城镇居民等10位评议代表,在局机关五楼会议室召开了2011年民主评议大会,三亚市委政法委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

市司法局局长何世刚代表司法局做2011年度民主评议自查自纠报告。报告将三亚市司法局开展评议活动以来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初步整改措施情况向评议代表通报。同时,何世刚局长就工作职责、依法办事、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述职述廉,恳请评议代表开诚布公、畅所欲言,为司法局政风行风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大家对司法局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近年来,司法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三亚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司法局有一定的功劳。民主评议代表受助农民工提及三亚市司法局给予她无私的法律援助时感动落泪,对司法局表示由衷感谢,对工作人员的热情服务给予高度赞扬。

代表提出了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普法宣传的深度、广度还需加强;工作的创新意识还有待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力度有待提高;司法行政文化建设较弱等。评议代表同时从加强司法所人员的工作能力、宣传法律援助政策、提升咨询服务品质、创新律师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司法局领导对评议代表表示,将进一步认真梳理提出的问题和意见,严肃对待,虚心接受,同时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解决反映的相关问题。在会上,局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亲自给王永秀、黄春辉等十位评议代表颁发了聘请书。(通讯员 兰青)

举措七

百名律师走上三亚街头服务群众

8月26日上午,三亚市司法局、海南省律师协会三亚工作站组织三亚百名律师走上街头开展宣传贯彻《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暨百名律师义务咨询服务活动。当日,活动现场共接待群众340余人,解答群众各类咨询74件,发放《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法律援助宣传小扇子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

在明珠广场接待点,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赶早来到活动现场,热情接待咨询群众。朝阳社区某群众向律师讲述其儿子外出务工被拖欠工资2万余元,长期向老板追讨工资无果,致使经济窘困已经3年多没有回家。该群众现场咨询时情绪激动,律师详细为他分析了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指导该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走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金鸡岭社区某群众婚后父母赠与其一套房产,他前来向律师咨询按照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现在该房产的产权应如何确定。律师结合案情为该群众解读了新解释中“婚后父母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2011年7月22日经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活动当天,不少群众前来咨询如何委托律师办理新条例中新增的“律师见证业务”。

为扩大活动影响,三亚市司法局、海南省律师协会三亚工作站与海南交通广播合作,提前2天在全省范围内广播通告活动,三亚市司法局还制作了《进城务工维权手册》、《法律援助手册》、普法购物袋、普法小扇子等宣传资料5千余份向群众散发。

活动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省市多家媒体都对活动进行了报道,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充分发挥了律师在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通讯员 杜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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