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特警大事记(200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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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特警大事记(2005 2011)

一、公安特警队组建

2005年3月,经中央批准,公安部印发《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公安特警队伍建设的意见》(公发【2005】6号),决定在全国36个重点城市组建公安特警队。随后,又先后直接指导组建了四川甘孜州、阿坝州特警队和新疆特警总队。目前,全国地级城市和部分县级城市均已组建公安特警队,警力达数万人。

二、参与海地维和任务

从2004年8月开始,截至2006年底,公安部先后派出3支维和警察防暴队(即特警队),赴中美洲海地共和国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这3支特警队分别由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山东特警队混合编成。这是中国公安特警队第一次整建制赴海外执行维和任务,赢得了极高赞誉,全体队员荣获联合国维和勋章。

三、召开特警规范化建设会议

2006年8月,公安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公安特警队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北京特警队建设经验,观摩北京特警总队技战术汇报演练。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同志现场观摩汇报演练并作重要讲话。这次会议是公安特警队从初创进入规范建设的标志性会议,有力地促进了特警队的健康发展。

四、发布公安特警队建设规范

2007年12月,以孟建柱同志为部长的新一届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公安特警队正规化建设,发布了《公安特警队建设规范》(公通字【2007】87号),对公安特警队职责任务、机构编制、招录更新、指挥调动、群众工作、现场处置原则、巡逻执勤、内务管理、教育训练和后勤保障等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有力地推动了公安特警队正规化建设。

五、跨区域执行藏区维稳任务

2008年3月,公安部紧急调动济南、郑州、武汉、西安4支特警队1000余名队员,赴藏区执行维稳任务。这是公安特警队第一次较大规模,用摩托化开进方式,跨省执行任务,初步检验了公安特警队快速反应能力和保障水平。

 

六、汶川抗震救灾 2008年5月,四川汶川“5.12”地震发生后,公安部紧急从全国32支重点城市特警队,先后调动上万名公安特警驰援灾区,搜救被困被埋人员,抢救转移受伤群众、运送守护救灾物资、维护社会治安,先后历时80余天。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切接见了特警队员。这是公安特警队组建以来,第一次用民航包机和地面摩托化开进的方式,大规模、长距离、长时间异地执行重大任务。

七、执行奥运安保任务

2008年8月,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举行。公安部调集刚刚从汶川抗震救灾前线返回的哈尔滨、郑州、深圳3支特警队800余人进京。协助首都公安机关执行奥运安保任务。这是外地公安特警队第一次进京执行重大任务,充分展现了特警队员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形象。

八、执行援疆维稳任务

2009年7月,新疆乌鲁木齐 “7•5”事件发生后,公安部紧急抽调全国31支公安特警队5200余人紧急驰援新疆,分乘37架包机,在11个小时内全部到达,立即投入维护治安工作。历经春夏秋冬达283天,先后共有12800余名特警队员参加任务。这是公安特警队组建以来异地执勤时间最长、规模最大、行动最快、情况最为复杂的一次重大行动,充分体现了公安特警队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反应灵敏、保障有力的特性。有力地维护了新疆社会治安稳定,促进了民族团结。

九、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公安特警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2010年1月30日,正在新疆执行维稳任务的郑州特警沈战东不幸牺牲在执勤岗位上,献出了年仅28岁的宝贵生命。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认真总结、大力弘扬沈战东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建设一支特别能战斗的特警队伍”。周永康同志批示:“总结沈战东同志短暂而光辉的一生,大力宣传他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勇于献身的崇高精神,号召全体公安民警都要向沈战东同志学习,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无私的奉献”。孟建柱同志批示:“认真总结战东同志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他献身使命的崇高精神,在全国公安系统学习宣传他的事迹,努力建设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公安队伍”。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是对年轻的公安特警的充分肯定,为公安特警队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

十、玉树抗震救灾 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公安部立即调动甘肃兰州、四川成都、甘孜、阿坝4支特警队700余人,会同青海本地8支特警队共1000余人,开展抢险救灾和维护治安工作。这是公安特警队第一次在高海拔民族地区执行抗震救灾和维护治安任务,条件极为艰苦,先后有100余人严重缺氧,身体受到较大伤害,充分体现了公安特警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坚毅性格。

 

十一、舟曲抢险救灾 2010年8月8日,甘肃舟曲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公安部第一时间调集成都、兰州、阿坝、武汉、西安5支公安特警队700余人赶赴灾区,执行抢险救灾和维护治安任务。另部署石家庄等9支特警队1000余人紧急备勤。这是公安特警队第一次在救援条件十分恶劣、生活保障极为困难的情况下执行任务,充分体现了公安特警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风貌。

十二、加强公安特警队正规化建设 2011年1月,公安部在认真总结公安特警队6次大规模跨区域调动和正规化建设经验教训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特警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公通字【2011】4号),对公安特警队正规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思想政治建设、力量建设、规范执法执勤活动、强化训练工作、跨区域调警规范、完善勤务保障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为今后一个时期公安特警队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公安部经考察遴选,命名了北京、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济南、郑州、武汉、深圳、成都等10支特警队为首批“全国公安特警示范队”。并确定北京、武汉、南京、大连、深圳、昆明特警队训练基地为国家级特警专业训练基地,确定了10支国家级反恐突击队。公安部先后印发了《公安特警队训练大纲》、《公安特警队装备配备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十三、全国公安特警“大练兵”活动

2011年3月份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特警开展“大练兵”活动,各地特警队按照“以训练带管理、以训练强素质、以训练推建设、以训练促发展”的要求,开展高强度的体能、技能训练和有针对性的实战演练,举行区域比武演练活动,有力提升了公安特警队伍的实战能力和水平。2011年10月20日,公安部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全国公安特警“大练兵”成果汇报演练,全面检验公安特警队“大练兵”活动成果,向党和人民汇报。来自全国各地的18支特警队,共计2400余人参加汇报演练,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将亲临现场观摩,并作重要讲话。

十四、召开全国公安特警队建设座谈会

2011年10月20日至21日,公安部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全国公安特警队建设座谈会,系统总结公安特警队组建以来的工作,全面部署、深入推进公安特警队正规化建设工作。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十五、特警荣誉 2005年至2011年,6年来,全国公安特警队共有16个集体被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授予英雄集体荣誉称号,209个集体被授予省部级荣誉称号,622个集体受到三等功以上表彰,833名个人被授予中央和省部级荣誉称号,12592名个人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先后涌现出毛建东、沈战东、谭纪雄、潘琴等一大批特警英模,李连生、顾国方、李志广、虞宏伟等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2010年8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赴玉树抗震救灾特警指挥部被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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