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全款买房 合同无法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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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全款买房 合同无法登记

遭遇确权难题的69户买家,最盼开发商有一个解决问题的时间表。

“购房款已经全部给清了,但我手上除了一张首期款的发票外,什么都没有!连购房合同都没有,更无法到住建部门进行产权登记备案!”前日,由于担心购买的房子会出现变故,买了益嘉园商品房的彭先生和其他几位业主代表找到了江门市住建局,反映此事。

“住建部门答复我们说,房子的前任产权人还没有进行权属注销,因此无法办理合同备案,也无法进行权属登记。”与彭先生一同前往江门市住建局的苏先生告诉记者,与彭先生不同,他只是付了首期款,有首期发票,但由于无法进行合同备案,他的银行贷款一直也没法办下来,这让他苦恼不已。

华园大厦,业内曾称其为“江门第一烂尾楼”。益嘉园,正是华园大厦这一江门典型烂尾楼重新盘活的案例。可为什么花钱买房,居然没有购房合同?真金白银买下的房子无法确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买家】房款付清合同无法备案

去年11月,彭先生在位于江门白沙大道西的益嘉园以3600元/平方米左右的价格买下了一套约110平方米的房子。给了首期款后,开发商承诺今年6月30日交楼并给彭先生一张购房首期款的发票,但并没有给他应有的购房合同,“销售人员一直说过两天再给,但到现在都没有”。

到了7月上旬,开发商还没有将房子交到买家手中。7月8日,赶着进场装修的彭先生找开发商交涉,要求交付钥匙给他。开发商提出,只要彭先生将剩下的房款一次性付清,就可以满足他的要求。无奈之下,彭先生只好将剩下的购房余款交清。但是,那次交付了全款,仍然没有拿到购房合同,这让他心里很是不安。

于是,心里没底的彭先生便约上有类似遭遇的买家到市住建部门反映情况,却不想被市住建部门告知,他们买的房子“前任权属尚未注销,目前无法进行合同备案”。这样的答复让彭先生等买家很是生气,“没法进行合同备案的房子怎么还可以卖给我们?这明显就是欺骗我们”。

据记者了解,有关益嘉园部分房产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问题不只是彭先生遭遇到了,此前已经有不少准业主向相关部门投诉,可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政府资产权属暂时无法注销

【部门】

市住建局产权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益嘉园楼盘中无法办理合同备案的房产一共有69套,彭先生买的是其中之一。据该负责人介绍,这69套房产之所以到现在都无法办理合同备案,是因为上一任业主的权属登记还没注销,只要前任权属注销了,买家随时可以进行合同备案。

他还介绍说,之前就有买家针对这个问题向他们反映,该部门已经与开发商进行了不下十次的沟通。但是,由于益嘉园属于问题楼盘重新盘活再售,有部分资产涉及政府所有,因此具体工作由江门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买家何时能进行备案,还需要看市金融工作局与开发商之间的协商进度才能决定”。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叶卓平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益嘉园尚未注销权属登记的69套房产都是属于政府资产,由于开发商目前为止都还没有将全部的款项付清,因此他们暂时还不能批准这些房产办理产权注销手续。“因为这个事情,金融工作局工作人员也已经多次与开发商进行了沟通协调,同时给投诉的市民作了解释。”

不过,叶卓平坦言,这件事情何时能彻底解决,目前还无法给出时间表,“需要看开发商资金划付的进度,我们会继续跟开发商协商沟通,争取尽快解决”。

卖房法律手续齐全

【开发商】

“确实存在个别业主付清房款但仍没拿到合同的现象。”益嘉园开发商江门市东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东宝物业)相关负责人戴小姐承认,目前仍没有最终的解决方案。

这些无法办理合同备案的房子为什么当初可以出售给消费者?开发商当初卖房子的时候是否对消费者进行了隐瞒?东宝物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连称“无辜”。东宝物业另一位负责人徐先生告诉记者,益嘉园前身叫“华园大厦”,大约是1994年左右建成,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沦为“烂尾楼”。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牵头下,东宝物业通过资产拍卖、收购等方式获得了整幢大厦308套房产中280套的产权。经过重新装修、整改之后,“华园大厦”更名为“益嘉园”并于去年8月8日开售,当时还引起了不少购房者的关注。

“我们卖这些房产前的手续都是齐全的,包括发改委的批文、国土证、预售证都有,并不是说事先知道这些房产无法进行合同备案还卖给购房者。”徐先生告诉记者说,“如果我们这280套房产(包括目前无法合同备案的69套)不是合法所得,发改委不可能会有批文下来,国土部门也不会出国土证,建设部门也不会出预售证。”

为什么东宝物业当初会买下这些“产权存疑”的房产?对此,徐先生表示,“我们是从一间合资公司手中买下包括这69套房产在内的资产的,当时的文件、营业执照显示这些房产资产清晰,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他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正加紧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查出这些问题的根源究竟在哪里,“目前已有一些方案,但没到实施的那天都还未最后决定”。

开发商若刻意隐瞒购房者可索赔

【律师】

由于产权确权问题的解决没有一个确切地时间表,彭先生表示很无奈,“我们真金白银地拿房,却不想陷入麻烦,感觉更无辜”。他说,“我们不管到底是不是政府与开发商互相扯皮,反正损失不应该由我们买单,因为即便真如开发商所说是不慎买到了‘产权存疑’房产,作为受害者的他们,应该向合资公司索赔才是,没理由要我们承担责任。”

也有业主说,“不管开发商是不是无辜的,我们业主只希望尽快解决问题,开发商不能老这样拖下去,要给我们一个交代,明确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否则这样拖下去,对大家都不好。”

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律师黎繁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如果开发商在销售楼房时,存在故意隐瞒该房屋可能出现无法进行权属登记的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或撤销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如果开发商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图 南方日报记者 贺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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