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3日电(记者周英峰)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时说,《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规范。
该负责人说,《意见》中,逐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服务中心作用、明确服务中心职能、规范服务中心运行、加强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政务服务资源等几项内容,从全国层面来讲,是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作出规定。
90年代中后期,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些地区特别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创建了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对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公开办理。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31个省(区、市)已设立综合性服务中心2842个,其中,省级10个,市地级356个,县级2476个。全国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务中心24849个。
中心已经成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中心建设也面临着法律依据缺乏、职能定位不清楚、运行模式不统一等多方面的困境。因此,《意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并突出强调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以解决目前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
对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来说,《意见》明确了三项职责: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承担本级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