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雅君
家住普陀区桃浦路的居民姚女士反映:6月上旬起,她家所住的大楼有根管道不断向底层天井里漏水,尤其是天井里堆积的生活垃圾浸泡在水中,散发出腐烂的异味,居民无人敢踏入天井查看漏水原因。姚女士向小区居委会反映了这一情况,居委会答应找人维修,但迟迟没有动静。眼看天井里的异味越来越重,而无人管理的漏水现象更是不知道何时能停止,姚女士求助晨报,类似事情不知如何解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案例中所述天井应当属于该物业全体业主共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全体业主共有物业部分的维护,所以天井漏水和堵塞问题应该向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报修,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修缮。如果漏水是由于水管等结构性原因需要大修,则应该依法定程序向业委会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对该受损部分进行修缮。
如果水管是自用部分,或者水管漏水是由业主自身造成,则应该由相应业主承担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