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房源全公开 一套一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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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房源全公开 一套一标价

◎《鞍山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出台

◎开发商卖房前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一套房一标价

◎例如,要标出房号1011、建筑面积85.68平方米,房屋总价款385560元等信息

◎标价公示后,可以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核心提示

今起,鞍山商品房明码标价正式实行。开发商在卖房前,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在销售现场公开标示房价,做到“一套一价”,以此遏制商品房“一天一个价”甚至“一天几个价”的混乱局面。鞍山市民对此表示,期待商品房公开透明、明码标价的政策,能抑制房价的涨幅。

昨日,《鞍山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正式出台。

今起,按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取得合法销售资格的新建房屋(车位)的商品房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房及车位前,在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由市物价局与市房产局统一监制的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和“商品房销售信息手册”。

市民也可通过鞍山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sfc.com.cn)商品房信息查询系统进行详细实时公示,三种公示的内容要一致,市民可以通过上述三种方式进行信息查询。

售商品房一套一标价

实施明码标价后,商品房经营者对每套商品房都要标出出售价格,标价时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以某楼盘商品房为例,要标出房号1011、建筑面积85.68平方米,房屋总价款 385560元等信息。价格公示牌、信息手册、电子触摸屏,要设置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方便广大消费者了解相关销售的商品房信息资料。

在销售信息表上除了标有房号、建筑面积、房屋总价款(销售单价)外,还将房屋状态进行标注,其中分为可售、预订、已售、冻结、抵押等。

物业费代收费也得公示

房屋经销商除了按要求公开标示房价外,还必须公开与房价密切相关的各种收费,所有没有公开标示的费用一律不能收取,包括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以及代收代办项目费用。对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

全部房源一次性公开

开发商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商品房经营者不得任意减少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规定的内容,所标示的内容有变动时,应按规定程序及时更新。同时保留调价前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及相关资料,以便查证。在广告宣传中涉及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谨。

卖房可降价涨价要申报

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公示后,商家可以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避免商品房“一天一个价”甚至“一天几个价”的混乱现象。经销商在销售房屋时,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赠送、虚假优惠,不得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

价格欺诈最高罚50万

商品房明码标价实施后,物价部门将对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销售的商品房进行检查,确保每个小区、每个楼盘、每套商品房都检查到位。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严肃处理和公开曝光。商品房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处罚。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建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通过上述措施,切实保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及其细则贯彻执行。

拨两部电话举报违规

市物价局表示,除了职能部门对鞍山众多楼盘进行检查外,广大市民在选购商品房时,发现有违规标价、不公示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以及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价格欺诈等行为,可以拨打12358进行举报,也可以拨打5202102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将及时对市民举报进行调查,情况属实进行查处。同时建议市民在举报时,要留有证据。

期待公开透明能抑制房价涨幅

部分鞍山市民得知商品房明码标价开始实施后表示,明码标价是一件好事,能够让市民买房价格更透明,也抑制了商品房不停的涨价销售。

市民李女士说,自己以前也去看过楼盘,销售的报价都是给出均价,自己想买的也不知道比别人买的贵了还是便宜了,只能凭借自己的感觉,有的商品房,不同人买的价格也不一样。标价公示后,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了,每套房该多少钱就多少钱。选房的人省了不少麻烦事,比较起来更方便。

市民王先生说,商品房明码标价后,涨价是需要申报备案的,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可以防止经销商随意涨价,房价也不会造成剧烈的波动。房价上涨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采访中部分市民还表示,此前,一些开发企业卖房过程中随意涨价,隐瞒信息。比如房子明明还没有卖掉,却说卖得只剩几套了,从而达到哄抬价格的目的。细则出台后,通过一一公示可避免这种情况。目前一些小区因为停车位和停车费的问题纠纷不断,此次的规定可以减少一些后遗症。对于车位产权的明细和停车费价格的确定,可以让买房者在入住之前就有了解,也可以避免入住后的产权方乱涨价。

记者 李勇文/摄

商品房价格公示牌

标示内容

1、公示牌上标示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

2、内容要标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名称,所售楼盘项目名称及坐落位置,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煤、水、电、供暖、通讯、有线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付款方式,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交房时间。标出销售价格、计价方式,计价单位。

3、公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和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项目。

4、商品房经营者可自行印制公示牌,并在商品房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放置、张贴,供购房者查看,公示牌统一最低规格为1.2×1.8米。商品房经营者应在公示前将公示内容送到相关部门备案。

5、信息手册要实行一栋一表,一房一价,内容包括楼盘名称、计价单位、产籍号、建筑面积、销售单价(或房屋总价款)。

6、商品房销售信息手册统一规格为A3纸,由经营者按要求自行制作,并悬挂或张贴在售楼现场醒目位置供购房者查阅。

7、商品房信息查询系统内容包括项目自然情况、坐落位置、销售状况、房号、楼层、层高、户型、朝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销售单价、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等。

(辽沈晚报)

[责任编辑:贺小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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