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持新“行李收费准则”实施以后发出的机票,而又在同一次旅程中乘坐超过一家会员航空公司的航班,就需要按照旅程中“最主要航空公司”的行李限量及超额行李收费标准,缴付相关超额行李费用。 “最主要航空公司”:指首个飞越国际航协划分的关税区或单一关税区内副区的航空公司。如果在同一副区内,“最主要航空公司”则是首个运作国际航段的航空公司。不过,旅程的出发点或最远目的地是美国境内城市,则属例外。在美国境内中转则需执行该准则。
东方网4月2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昨天起,国际航协推出新的行李收费准则。如果乘客在同一次旅程中,需要转乘超过一家航空公司的飞机,将会根据新准则征收超额行李寄舱费。目前,港龙和国泰航空均已执行新政策,超额行李费届时有可能会大涨。
在新的准则下,乘客缴付的超额行李费,金额有可能高于或低于目前航空业内拟定的标准。例如一位旅客从香港飞往伦敦,他选择在东京转机。从香港至东京由国泰航空公司执飞,东京至伦敦由英国航空公司执飞。“最主要的航空公司”即为英国航空,需要按照英航的标准收费。原先这一航线,免费行李额度为20公斤,超额行李收费只要60美元,但根据英航标准,免费行李额度为23公斤,首件超额行李需要支付65美元,其后每件支付145美元。
国泰和港龙航空表示,国际航协“行李收费准则”(第302决议)适用于所有2011年4月1日后发出的机票。如果乘客在同一次旅程中,只乘坐港龙航空及其姊妹航空公司国泰航空的飞机,行李限量及超额行李寄舱费,不受新准则影响。港龙航空的寄舱、手提行李限额,及超额行李收费的标准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