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粗心多给了1.8万 取款人将错就错拒还成被告
□记者 谢磊 通讯员 杨克元
晨报讯 去银行柜台取款,结果工作人员一粗心,多给了1.8万元。冯女士将错就错,多拿了这1.8万元,而且拒不交还。于是,她被告上了法庭。
今年4月29日下午,冯女士来到某银行万科支行,将本、外币活期一本通存折交给柜台经办人员,要求取款。工作人员在查询客户账户时,误将余额2075元报成了20075元。听到报单,冯女士贪念顿起,转而要求将余额全部取出。银行工作人员按要求操作,只在冯女士账户中扣除了2075元,却实际交给她20075元。冯女士平白无故多拿了1.8万元。
当日下午,银行发现差错后,立即派人到冯女士的暂住地,要求其将钱款返还,但未果。此后,银行又多次上门催讨,冯女士均不予返还,银行向闵行法院起诉。
接到法院传票传唤后,冯女士拒不到庭。
法院认为,冯女士储蓄存折上仅有2075元,故其可取款项最高额应为 2075元。当银行误将20075元款项交于她时,冯女士未提出异议即取走该款,主观上存在恶意,判决冯女士返还银行1.8万元及相关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