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商城火灾之谜何时能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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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商城火灾之谜何时能解?

两年多前的一场大火让广丰“家电大王”杨克洪从事业的巅峰跌入谷底。关于广丰商城起火的原因,在当地有两种版本:一种是人为纵火,另一种是消防隐患。纵火说为官方所认可,可蹊跷的是,公安却未立案。火灾发生两年多,这个谜仍未揭开。

围绕损失赔偿,杨克洪将官司打到了省高院,但近日被驳回上诉,最终败诉。

为了解开火灾真相,杨克洪特通过本报悬赏征集纵火犯线索,对提供有用线索者将给予重奖。

火灾发生后的广丰商城准备进行新一轮的开发

一场大火让260多家商户受损

在熟人眼里,杨克洪是个“有眼光、敢冒险、有能力”的商人。他出生于广丰县永丰镇一个贫困家庭。为了学到一技之长,他借钱到南昌学习无线电维修技术。学成后,杨克洪回到广丰县城开始维修家电,并销售家电配件。当他发现家电的发展前景广阔时,决定在广丰建一个最大的家电城。这让广丰县科协的领导怦然心动。

经科协领导牵头,他于2004年向广丰市场管理局(注:隶属于广丰县政府)租下了当时最为繁华的广丰商城1170平方米的店铺,建立了当时该县最大的“商城家电城”,租赁期限8年。

当年11月,家电城正式开业运行。杨克洪随后又拿到格力空调广丰县的总代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在2008年1月10日,商城发生了一场火灾。

杨克洪闻讯赶到广丰商城,只听到一片撕心裂肺的哭声。商城周围已拉起警戒线,看到熊熊大火时,杨克洪忍不住痛哭起来:“完了!全完了!20多年的心血全完了。”

这场火灾被当地称为“2008·1·10”火灾。

由于火灾发生时临近春节,商户的存货量较大,损失十分惨重。大火造成260多家经营户商品被毁,其中杨克洪的经济损失最大。“我在这场火灾中家电损失至少超过1300余万元,装修费花去200万元以上,合计损失1600万元。”杨克洪说,这些钱,都是他通过融资过来的,每个月还需要支付数十名债权人的高额利息。

火灾隐患大商户投保曾遭拒

火灾事故发生后,杨克洪等商户向广丰县政府和广丰县市场管理局要求给予合理的赔偿,但对方称没有责任。其理由是根据广丰县公安消防大队对这起火灾作出的初步的认定结论:一是排除了遗留火种、物品自燃引起火灾的可能;二是排除了电气故障引起火灾的可能;三是初步认定火灾原因为放火嫌疑。

“这场大火的损失本来是可以避免的。”杨克洪告诉记者,在火灾发生之前,他就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丰营销部的工作人员王秀英(现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丰支公司供职)要求投保。但该营销部的领导来商城查看后,摇了摇头说:“安全有严重隐患,风险太大了。”

9月27日,王秀英向记者证实了杨克洪的上述说法。“当年他要为家电城投一份财产保险。接到这个大单后,我立即到广丰商城查看。当我看到商城内电线乱搭乱建的现象非常严重,像蜘蛛网一般,有的触手可及,就不敢下保单。后来请示领导研究后,还是不敢冒这个风险。”

不过,王秀英也表示,如果广丰县市场管理局能主动为商户投保,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以及保费可观、同行竞争激烈,说不定会有保险公司愿意投保的。

当日上午,广丰商城原服装店老板罗惠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商城所有经营户都未投财产保险,作为市场管理方,是非常失职的。市场管理局理应该主动为商户投保,避免发生火灾。认为广丰县市场管理局应为这次火灾承担一定的责任的经营户不在少数,理由都是“失职”。

是人为纵火还是消防隐患所致?

火灾发生后,广丰县委、县政府立即展开了调查工作。可是火灾发生已两年多了,到底是人为纵火还是消防隐患,仍存有争议。

官方说法是“人为纵火嫌疑”。

罗惠英告诉记者,该商城在火灾发生前出现过异常火源,在临近火灾发生前的1月2日或3日和7日两次在商城一楼的服装区域发现地面上有烟火,且有烟火喷射痕迹。

另外,商城保安曾向有关部门反映,火灾发生前,有小偷在下班锁门前进入商城内进行行窃。商城与家电市场相邻的一层卷帘门虽锁闭,但从家电市场二层可攀越进商城二楼。

那纵火的嫌疑人是谁?

一些经营户认为此次火灾与房地产开发有关,但并没有提供有力的证据。

“火灾发生前,一名浙江商人看中商城这个位置,想在商城处开发房地产。有政府工作人员与商城经营户洽谈拆迁事宜,但由于临近春节,生意比较好,我们都不同意。”杨克洪称。

2009年5月5日,广丰县政府将火灾过后的广丰商城2009-3号土地进行公开拍卖,广丰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出价1个多亿元取得了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广丰商城的开发被提上日程。

广丰商城的经营户还认为,这次火灾是消防隐患引起的。事实上,广丰县公安消防大队曾多次到广丰商城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责令其停业整顿。

“这次火灾的起火点是在商城第一大厅一楼的服装区域,而杨克洪经营的家电城在第四大厅的二楼,相距比较远(每个大厅的面积为1200平方米)。”杨克洪分析认为,“即使这起火灾系人为纵火,如果市场管理局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的话,也不会给商城带来这么大的损失。”

商城一郑姓商户反映,商城是1992年建成的,商城内电线密布,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就在火灾发生前的几个月,也出现过两次小火情。他认为,商城发生火灾是偶然中的必然。

广丰商城发生火灾既然认定为人为纵火,火灾发生之后,公安部门理应立即立案。但是让杨克洪感到十分困惑的是,警方称,没有接到商城火灾涉嫌人为纵火的报告,所以不予立案侦查。

对此,广丰县现任市场管理局长罗卫国却没有给记者明确的答案,他表示,广丰商城火灾一案已经结案了。说完就匆匆挂完电话,当记者再次拨打罗卫国手机,就无法再联系上。

而广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人表示,此事一下子说不清楚。纵火者至今仍未查明,商城火灾的真正原因仍是个谜。

政府救济是补偿还是赔偿?

火灾发生后,广丰县市场管理局负责人受到相关处分,并被免除一切领导职务。

为了处理好善后事宜,该县及时成立了核查清算组,对各受灾户的损失进行了调查,并按全损80%的标准对商户进行救济。对于杨克洪的火灾损失,广丰县政府最后核定的损失为200万元,按损失的80%救助了杨克洪人民币160万元。

对于这一损失,杨克洪拿出笔记本上记载的商城家电城欠款凭据同广丰县政府理论:这种算法与实际损失相差甚远!“格力产品存货就达400万余元,所有的进货单都有凭据可查,并不是凭空可以捏造出来的。火灾发生后,我的家电城被烧毁的废铁都卖了50万元。”杨克洪称。

杨克洪表示,核查小组当初也认可他有1500万元的损失,缘何最后只确定他的损失为200万元,并只同意支付他160万元。他回忆说,当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叫他先拿160万元,如果不要就等于放弃。不服的话可以走法律渠道。无奈之下,他只得接受现实。

杨克洪认为,悲剧的发生,源于商城的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整改,广丰县市场管理局因市场管理不善,应主动对此次事件承担责任。这笔160万元的款项应是广丰县政府对他的赔偿,而不应算是救济款项。

火灾之谜何时能解开?

后经多次协商无果,杨克洪一纸诉状将广丰县市场管理局告上法庭,提起民事赔偿,要求其赔偿损失1600万元。法院在审理期间,委托上饶市和信司法鉴定中心对杨克洪的损失进行鉴定,作出杨克洪损失为1000万余元的结论。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是财产租赁关系,但原告无证据证实火灾系被告提供的租赁物存在瑕疵或隐患造成的,也就不能提供证据证实其财产损失与被告的租赁行为有因果关系。因此不应承担此案的赔偿责任。关于原告损失鉴定问题,由于原告提供的鉴定材料大部分为火灾后由原告方组织整理并手写记录的记账本,其真实性无法确定,因此法院不予采信。关于原告的损失,广丰县委、县政府派出的损失核查组核定为200万元,按全县统一标准80%救济了原告160万元。即使被告出于管理责任,应当承担管理欠当的责任,但基于当地政府已经对原告进行补偿,因此原告要求再行诉讼要求赔偿的诉请不予支持。

2009年11月30日,上饶中院驳回杨克洪的诉讼请求。宣判后,杨克洪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江西高院。

日前,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民事赔偿已经走到了尽头,这场火灾的谜底仍未揭晓。谁该为家电大王的损失埋单呢?在广丰商城的施工现场,一辆吊车正在紧张地作业。杨克洪凝望着现场,对记者无奈地说:“这个谜不知何时才能揭开?

杨克洪特向本报悬赏征集纵火犯线索,希望有知情人士为他揭开谜底,电话:13907931654、18970992448,提供有用线索者给予重奖。

□文/图首席记者刘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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