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 逾期不还可认定"恶意透支"判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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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 逾期不还可认定"恶意透支"判有期

本报9月29日讯 “心想有钱了慢慢还,没想到因为信用卡欠款差点违法。”看到找上门来的民警,望城县的黄先生才惊觉自己险些触犯法律。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望城县公安局主动联手银行整治各类银行卡违法犯罪,截至昨日,成功劝说17名信用卡透支人员主动到银行偿还欠款271844元。

“很多市民认为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还款是自己跟银行的事,丝毫没有意识已违法。”望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根据相关规定,恶意透支1万至10万元,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10万至100万元,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恶意透支还将严重影响持卡人的信用,一旦被纳入银行个人信誉黑名单,各项银行业务尤其是投资贷款等都将受到负面影响,千万不可小视。

■记者 黄娟 实习生 彭静 唐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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