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家公益组织就“高三女生被下药”发联署声明 发起机构:公安不应和稀泥

作者:许晔

2016-03-08 第493期

近日,一名黄山市高三女生被同班同学下春药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3月8日,41家关注性少数、女性和青少年教育议题的公益组织就此事发表联署声明。

近日,一名黄山市高三女生被同班同学下春药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3月8日,41家关注性少数、女性和青少年教育议题的公益组织发表联署声明,要求涉事的田家炳中学,黄山市公安公开后续措施与更多详细信息,并呼吁全社会关注校园霸凌,教育机构建立反霸凌机制,并鼓励校园霸凌受害者站出来,投诉暴力行为。

3月5日,该位女生在贴吧上发帖,称因自己是同性恋而被同班同学下春药,三人对其有言语侮辱。经媒体曝光后,此事件在网络上引起舆论哗然。随后,涉事女生删去了博文,并称已经接受了涉事男生的道歉。

此事在网络曝光发酵后,当地教育部门与学校并未作出任何正面回应。据媒体此前报道,有知情者称,当地教育部门领导曾在会上嘱咐不要接不熟的电话,"特别是外地号码"。

3月6日,黄山公安官方微博回应称:"调查已经结束,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涉事同学已向当事人道歉并取得谅解,学校将根据校规对涉事学生做进一步严肃处理。"在此微博的结尾,祝愿涉事双方及其同班同学"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

这样的处理结果并未得到公众的认可。有人在此条微博下留言嘲讽:"预祝歧视同性恋、给同学饮料里下春药、并威胁使用砒霜的高三男生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

"公安不能和稀泥"

"公安当然要依法行政,肯定不能是这样和稀泥的。"参与联署活动的新媒体女性网络负责人李思磐说。她对目前公安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满:"这种伤害行为到底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是否立案了?你到底做了什么样的处理?我们都不清楚。在目前案情不清楚的情况下,对这种大家都认为是非常严重的行为,公安竟然就是用这种息事宁人的方式来解决的,也没有对他们进行任何形式的训诫,竟然还要祝双方高考顺利。"

声明中,多家公益机构要求黄山市警方"更加详细地公开相关加害人年龄、加害手段、目的和加害后果等信息,向公众证明对此案的处理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

此事发生后,同为公安的微博红人@警察蜀黍对黄山市公安的回应打了"负分差评":"保护未成年人不是没有底线的,警方调查应该回应几个最基本的疑点:到底下东西了没有?如果确实有下,下的是什么东西?当事人说是'恶作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些都是官方回应应该说明的东西。你啥都不说就一个劲'好好学习呦',这锅你不背谁背?"

每当国内有校园霸凌事件发生时,公众总会提及2015年三名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凌虐同胞案,三名加害者分别被判刑13年、6年和10年。担任其辩护律师的邓洪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表示:"在美国,如果涉及校园暴力案件的青少年未满十八岁,法院会通过辅导警告的方式告知学生,霸凌是不能被容忍的;如果后果严重并且有前科,即便未满十八岁,也可以当作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按成人犯罪定案、量刑。"

李思磐说,台湾曾发生过更为恶劣的校园霸凌致死案件。被称为"玫瑰少年"的叶永鋕因个性女性化,常遭到校园暴力,2000年他在学校厕所意外身亡。此事件促成了台湾性别平等教育相关法律的通过。"大陆不仅仅是针对性别友善立法的问题,还有刑法对未成年的部分,并没有考虑对行为的遏制,而是对年龄划定界限,这个已经是被很多人认为是不对的。如果一个未成年人充分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或者性质,哪怕他年纪再小,他知道春药是干什么的,他也知道会有什么后果,那他就应该为此负责。"

"这是犯罪,不是玩笑"

同城青少年资源中心负责人陈杜认为,目前国内的学校、家长、乃至学生群体普遍把校园霸凌行为视为"同学之间的玩笑",都没有将其上升至对个人的侮辱和暴力。"都会觉得'这就是同学之间开的玩笑,你也不用那么在意啦','你不要跟他玩就是了,你不要理他就可以啦',他没有意识到这其实就是犯罪,因为这件事涉及到下药了。"

这家同样参与联署的公益组织曾在2012年对校园霸凌行为做过网络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接受问卷调查的421名学生中,有77%的人都曾经遭受到与性别身份、性取向相关的校园欺凌。42%的调查对象曾有过抑郁,26%的人容易愤怒,且有报复心理。然而遭遇到校园霸凌后,只有33%的被调查者寻求过外界支持,他们中大多数更倾向于向同伴倾诉。

陈杜向凤凰网举了个例子。他们曾经接触到一个案例,受害者是一名跨性别学生,生理性别为女。他曾在初中与同寝室的女生发生矛盾和冲突,有天晚上,他被几位女生堵在寝室里,被迫当众洗屁股。加害者还进行言语嘲讽:"看吧,就算是性变态也得学会当好女生的。"这名学生没有寻求老师或同学的帮助。

黄山高三女生被下药事件在网上发酵后,该名女生和部分网友贴出了学校QQ群、微信群和论坛讨论的纪录截图,有该校学生发言称,"女孩做事太绝","你(指加害者)有一个班的人在后面支持你"等。

"我们常常认为校园霸凌只有单方面,比如一对一,或是多对一,但这次其实是整个学校都在参与。校园霸凌,除了施暴者之外,还有附和者,纵容者和旁观者,这三类人其实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他们会影响氛围,影响到施暴者的行为。学校到现在没有表态,没有展开后续的教育活动,这种冷漠其实是在纵容学生们,比如有人扬言要去外校打她之类的。"陈杜说。

联署的公益机构在声明中写道,要求涉事的学校公布后续处置措施,让加害者公开道歉,并"重新制定反对校园霸凌的有效措施、应对机制及完善的救助方法,并向全校师生进行普及教育、向全体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公开。"

霸凌根源:不理解差异不尊重少数

校园霸凌现象在全世界普遍存在,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1982年至2001年间,在美国发生的28起校园枪击案中,几乎所有行凶的男生都曾遭遇过校园霸凌,他们因为不擅长体育运动、过于内向而被视为同性恋者,即便他们性取向并非如此。2011年的一份调查显示,在加拿大,64%的性少数群体学生,以及61%父母是性少数群体的学生都报告说,她/他们在校园中深陷险境。

陈杜认为,校园霸凌的根源在于学生对差异的不理解与不尊重,尤其是在性别方面。"在中学的时候,学生对于性别的概念正在建构和强化中,男人应该怎么样,女人应该怎么样。学校缺少对性别的讨论和教育,所以大家对性别是有一个标准化的理解的,当看到某些人跟自己不太一样的,就觉得他是少数的、不合群的,甚至是变态的。"

他认为这类恶性事件与近期"女生节"性骚扰横幅的价值逻辑有一定类似性:"我们对性别的理解都是缺乏想象的,都是一个标准的,就是觉得女生应该是柔弱的。有独立人格,要求平等权利的女性,她未必符合这种单一的想象,作为一个性少数的年轻人,也是未必符合社会的想象,这就是为什么说学校里的性别教育是很重要的,但在中国,这都是一片空白的。"

中山大学副教授柯倩婷有着类似的观点:"学校对于性少数的讨论和教育非常少,有些人可能对性少数群体没有了解,之后就会缺少对这种性少数群体的尊重。"

黄山官方回应:3名男生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

3月8日,黄山市教育局发布官方微博,对“高三女生被下药”事件作出回应。

该微博称,经过调查,事件中的“药品”是涉事男生2015年4、5月间在某成人保健品店所获赠品(该店系外地人经营,因拆迁于2015年下半年关闭,药店经营业主已离开屯溪)。今年3月3日在教室晚自习休息期间,该男生先将部分药品倒入某男同学水杯,被发现后其自行喝下,见无任何反应,遂将剩余部分倒入当事女生饮料瓶中,该女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喝下,次日经同学告知该“药品”外包装标有“18岁以下女性慎用”字样,即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立即约谈涉事男生及其家长。与此同时,公安部门也介入事件调查,认定不构成立案条件。随后,学校依校纪校规对3名涉事男生分别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目前涉事双方已达成谅解。

黄山市教育局在微博中表示:“我们在处理该事件上没有任何回避和包庇行为,相关调查报告已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在此微博的最后,黄山市教育局呼吁“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客观理性地看待这一问题,尤其不能未经调查核实就对当事女生随意冠以’同性恋’等字眼,这会给她带来更大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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