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晔
2016-01-29 第474期
涉事记者所报道的4篇“负面新闻”。
1月9日凉州区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罪名为“涉嫌嫖娼”。
1月14日凉州区公安局拘留通知书,罪名为“涉嫌敲诈勒索”。
1月25日凉州区公安局的逮捕通知书,罪名为“涉嫌敲诈勒索”。
1月28日晚,一篇题为《重磅|记者被抓兰州晨报社首发公开信度表态直指要害》的文章流传网络,对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局逮捕该报驻武威站记者张永生提出质疑。1月25日,凉州区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逮捕了张永生,同时涉事的还有《兰州晚报》雒记者和《西部商报》张记者。同日,这两位记者被取保候审。
1月29日凌晨2点31分,该报社却连夜在官方微博中发表声明,称“本报未曾在网络发表任何公开信。1月28日晚开始流传的《致武威市凉州区委政法委的一封公开信》系何人在网络所发,本报将进行调查。”但在此声明中,该报社并未对公开信真实性做出否认。
凤凰网致电《兰州晨报》,两名工作人员均表示确实有公开信,但称自己是普通工作人员,对28晚公开信及29日凌晨的否认微博具体情况并不清楚。
记者刘虎也向凤凰网确认了公开信的真实性。“他们(指《兰州晨报》)前天写这封公开信,打算昨天刊登在报纸上,但可能有领导反对吧,于是就私下里流出来了。”
目前,武威市官方部门没有对此事作出正面回应。1月29日上午,对于记者的询问,凉州区公安局工作人员两次答复“这里是办公室,不了解情况”,然后立刻挂掉电话。凉州区政法委工作人员在请示领导后,让记者先联系凉州区宣传部,“走正规流程”。而凉州区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清楚情况,让记者去询问公安局和政法委,并给了外宣办电话,但此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凤凰网试图联系上已取保候审的记者及家人,但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张永生的委托律师廖律师电话也未曾接通。
根据此前报道,张永生于1月7日下午失联,另外两位记者于1月8日被警方带走。《兰州晨报》记者曹勇称,7日早晨,张永生在跟他聊天时说,自己“被武威公安盯上了”、“宣传部门恨不得把我赶出武威”。此前,有知情人告诉凤凰网,三位记者已经被当地公安盯上半年多。
1月18日23时,武威公安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1月7日,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民警在执行社会治安大清查专项行动中,查获一起违法犯罪案件,其中一名违法人员叫张某某。凉州分局在办案过程中查明,2011年以来,张某某伙同雒某某、张某某等人,利用记者身份,借舆论监督之名,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25日,三位记者被正式批捕。据财新网的报道,警方认定张永生收受财物5000元左右,另两位记者的涉案金额小一点。
公开信对警方提出5个疑点:
1、案发前,张永生因“负面报道”曾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据张永生自己称,他曾两次因负面报道接到凉州区公安局主要负责人电话,要求删稿,在被拒绝后,这位负责人在电话中威胁张:小伙子,你是武威人,你这样做,你等着。
2、官方公布被拘原因,多个版本说法不一。在一份落款日期为1月9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警方称张永生因下午17时在洗浴广场“涉嫌嫖娼”被带走。14日,罪名变更为“涉嫌敲诈勒索”。公开信质疑警方有“钓鱼执法”之嫌。
3、律师行使正当会见权,要求会见当事人却屡次遭到警方拒绝最终艰难会面,而侦查期间本不应安排家属与嫌疑人会面,办案机关却安排家属与嫌疑人会面。
4、嫌疑人蹊跷提出更换律师的申请。
5、公开信指张永生报道在前,收受当事人烟、酒和现金在后,且是当事人强行送礼,很难构成“利用负面报道敲诈勒索”。
公开信称,14日凉州公安曾到报社调取4份所谓负面新闻的线索及刊发情况,分别为2009年武威未成年人卖血事件;武威民警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假户口事件;武威一乡干部自杀事件;武威镇乡村干部喝酒身亡事件。
公开信事件发酵后,很多媒体人在朋友圈中转载了2015年4月《长江商报》的一篇报道,该报记者在甘肃武威调查荣华工贸公司向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正常的采访调查却遭到了当地警方和宣传部门的阻挠,该记者托人将污水、砂石采样和相机储存卡偷偷带走,自己则遭到警方长达6个小时的口头询问,手机和相机等私人物品均被人为动过,随后该记者吃饭住宿均有警察陪同。
28日,认证为《兰州晨报》记者的@孤独求图转发了这封网络版的公开信,并在微博中写道:“一年半前,在一次饭桌上,时任武威外宣办主任,现任宣传部副部长的连某人,曾酒后放言,晨报商报驻站的二张,在武威从来不干好事(负面报道过多),以后肯定要收拾他们。当时听闻此言深感惊骇,却未当真。到现在,才明白此人当时并非妄言,着实令人感到恐怖。”
三家报纸与公安因负面报道产生的“恩怨”并非首例。早在2002年,兰州公安局就曾对包括三家报纸在内的16家甘肃媒体发出公函,称“个别记者涉警曝光失实”,“今后以上记者再不宜到公安机关采访,各分、县局和市局机关各部门将不予接待。”这一纸公函被当年的记者称为“封杀令”、“黑名单”。
(凤凰网:许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