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苏特别费案不起诉 未送再议引发讨论
2008年04月01日 16:45台海网 】 【打印

台海网4月1日讯 大选落败的谢长廷、苏贞昌,之前获特侦组不起诉的首长特别费案,据了解,在大选前,台当局“最高检察署”内部曾经开会讨论案件的再议处理问题,但结果仍未获共识,因此,谢苏获不起诉的再议案,目前仍躺在特侦组,还未确定未来如何处理、由那一个单位处理。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特侦组去年9月给谢长廷、苏贞昌被指特别费案不起诉后,由于法院组织法修法时,并未注意到送再议的问题,当时,“最高检”特别将此问题送“法务部”解释,希望“法务部”批示如何处理,后来,“法务部”回覆请“最高检”自行处理,结果无须报部。

法界人士表示,有关不起诉案件送再议的问题,目的在救济,避免疏漏,各地检署在处理上,不管是不起诉的贪污案或缓起诉案件,由检察官职权送“高检署”再议外,不服侦查结果的案件当事人也可声请高检再议。

法界人士说,组织位阶设在“最高检察署”的特侦组,案件发生再议时,总不能送给下级的“高检署”审查,但制度上,“最高检察署”已没有“上级”单位;纵使最高检内部曾有交给检察总长再议的声音,但仍有球员兼裁判的质疑。

谢苏特别费案不起诉后,浮现的再议问题,法界人士认为,此一问题应及早解决、修法,否则后续受伤的将是检察的公信力。(千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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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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