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搜索词: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2007年03月22日 19:47投票数: 顶一下  【大 中 小】

下列全国性法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和毗连区法》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来源:香港特区政府网站

   编辑: 霍吉和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欢迎 注册

  •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 添加TAG:

    (*添加多个TAG用逗号隔开)

  • * 您要为您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凤凰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