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秀莲特别费案昨日首度开庭
2007年11月20日 04:03东南快报 】 【打印

吕秀莲特别费案于昨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首度开庭。吕秀莲、“副总统”办公室秘书苏妍妃、工作人员连秋斐、随扈卢孝民、“总统府”青年工作团成员蔡素芳等5名被告被传讯。

“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民进党4大天王特别费案,今年9月将吕秀莲、前民进党主席游锡堃、前“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依贪污罪嫌起诉。吕秀莲被控在2000年到今年间,由“副总统”办公室、随扈等人搜集他人消费发票1000多张核销特别费,金额达560多万元。台北地方法院19日先审理吕秀莲,26日审理游锡堃,12月3日进行陈唐山部分。

戒备 每个角落安检

昨日,“国安局”一早就派特勤人员到台北法院,仔细在每个角落进行安检,规划动线,而法警也全部禁休,加上近50名的辖区警力,整个法院内外警戒森严。

一大清早,台北地方法院来了十几名特勤人员,先在法警室外头的走廊点名勤教解散后,开始检查每个角落,连桌面上、桌底下都得看仔细,还出动侦测仪器,在大门外的花圃里,寻找爆裂物的踪迹。

上午九点20分,吕秀莲的车队来到大门口,特勤人员、法警加上辖区派出所警力,超过100人护送她,顺着隔开民众的L型路线进入法庭,一直到离开之前,法院都是高度戒备,维安警力分布各角落。

喊冤 吕秀莲拒不认罪

吕秀莲进入法庭前表示,机要费与特别费风波,是不完备制度留下的历史共业,不应该由任何人承受。吕秀莲手上一叠A4大小的纸,写满对司法的疑虑,话锋一转,她痛批特侦组办特别费标准不一致:“特侦组成立以后,针对绿营的所谓6位涉案的首长所做的调查,而完成的起诉不起诉处分,非常清楚的,标准也完全不一样,这样的历史共业,是选择性的侦办、选择性的起诉。”

庭上,吕秀莲说,起诉书称她是以“诈术”命令指示办公室的幕僚以不实发票领用并核销特别费,她要说,完全不是事实。

对吕秀莲第一次开庭,检察官侯宽仁也亲自莅庭,检方大阵仗,一开头就准备演示文稿,列数犯罪事实;但法官问吕秀莲,检察官说的你认不认罪,吕秀莲大声喊冤,她说她完全不承认,起诉书指控与事实不符,她说是“总统府”出纳,根据规定主动把钱送到办公室,他们从来没有主动申领费用。

自辩 15万特别费是犒赏

说到一半,法官打断吕秀莲要她不用陈述这么多,以后再说,现在只要说有没有认罪就好;但吕秀莲仍旧继续强调,陈水扁从机要费当中,每个月拨给她的15万特别费是犒赏性质。

吕秀莲强调,她绝对没有犯行及犯意,而且7年下来,她的公务支出绝对有超过所领用的特别费及特支费的总和,何来贪污?

吕秀莲问法官,侯宽仁侦讯她3次的笔录,为什么她只看到2次的内容,另外一次跑哪去了?法官说检察官把它列为机密,刚好侯宽仁也在现场,要求他确认是不是机密,否则就要公开内容;庭讯1个多小时,检辩双方的战火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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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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