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费案翁马情节同 独马被起诉成争议焦点
2007年10月31日 08:27华夏经纬网 】 【打印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左)和前“司法院长”翁岳生(右)卷入特别费案,两人都将领据部分汇入帐户,也都由太太统筹处理家中财务,但命运大不同,马英九被依贪汙罪起诉,翁岳生昨天获不起诉。图/联合报资料照片

前“司法院长”翁岳生特别费昨天侦结,“最高检”特侦组主任陈云南召开记者会表示,因为翁据实核销特别费,处分不起诉。记者陈柏亨/摄

华夏经纬网10月3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前“司法院长”翁岳生特别费案昨天侦结不起诉。翁岳生使用特别费的情节与马英九相同,翁获不起诉,马却起诉,成争议焦点。

据报道,“最高检察署”特侦组自去年侦办多件“首长”特别费案以来,领据核销部分,只要支出大于收入,都从宽认定不构成违法,包括翁岳生、谢长廷、苏贞昌都获不起诉,至今只有前台北市长马英九被依贪汙罪嫌起诉。翁岳生核销方式和马英九相同。但两人侦办结果却不同。

翁和马的财务都交由太太统筹处理,翁岳生说资金来源应是太太薪资所得、房屋出租及太太退休金。检方指出,翁太太在九十一年领有五百八十五万元退休金,加上翁岳生担任司法院长薪资财力,足够购买债券基金,认定资金来自夫妇两人平日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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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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