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长选举官司由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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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陈菊阵营去年底于高雄市长选举投票前夕,召开“黄俊英贿选抓到了!”记者会,指控国民党黄俊英阵营买票,经黄俊英提起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诉讼。法院一审判决陈菊当选无效,选举无效之诉则予以驳回;陈、黄两人不服原审判决分别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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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宣判陈菊当选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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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举行的高雄市长选举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官司,经过半年的攻防,高雄地方法院6月15日宣判,国民党市长候选人黄俊英胜诉,民进党籍市长陈菊当选无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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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以往北高选举结果回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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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及2002年,台北市长选举结果,马英九当选台北市长。1998及2002年高雄市长选举结果,谢长廷险胜......[详细] |
回顾:台湾北高市长选举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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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9日-12月8日:举行台北高雄市议员竞选活动,为期10天。
 ·12月09日:举行台北高雄市长及市议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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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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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分“选举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两件诉讼,高雄地方法院宣判,裁定陈菊当选无效,但驳回选举无效诉讼。
依台湾“选举罢免法”规定,当选无效诉讼为二审定谳,原告或被告不服判决结果仍可上诉;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案后,也需于6个月内裁判,因此本件市长选举官司最慢明年初将判决确定。
高雄市选举委员会表示,二审若终审判陈菊当选无效,依据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将要先解除陈菊的职务,再公告补选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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