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设立内外朝,加强中央集权。设立刺史制度
2008年03月04日 17:39 】 【打印

汉武帝为加强中央集权,对政治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从而完善了国家制度。

推恩子弟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后,诸侯王国问题基本解决,但是诸侯王的势力依然存在,再次成为半独立状态的割据势力。事实证明,武帝即位以后,决心彻底解决诸侯王分封、内乱不止的问题。

西汉错金铭文铜虎节

元朔二年(前127),善于"揣摩圣意"的主父偃向汉武帝进献"推恩"之策:"愿陛下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得施,实分其国,不削而稍弱矣。"

武帝接受主父偃的建议,颁行"推恩令"。仅从元朔二年至六年(前127~123),封侯的数目就多达121人;元鼎至武帝末年(前116~前87),又有44人封侯,甚至一日之内竟有24人同时封侯。

此外,对有罪的诸侯王,则削夺其封国。仅元鼎五年(前112),武帝以酎金(根据汉制,每年八月要举行宗庙大祭,王侯必须献黄金助祭,称为"酎金")不合规定为理由,就削夺了106个人的爵位。

这种"恩"、"威"并施的政策,基本上解决了汉初以来长期未得到解决的诸侯王势力的问题。汉武帝以后,虽然诸侯王国继续存在,但是作为一种政治势力,它已经失去汉初原有的活力了。

广开仕途为了维护西汉王朝庞大的官僚体系,必须有一大批官吏不断地充实到各个机构中去,这就要求有一套完整的选择官吏的办法。汉武帝为了网罗人才,采纳了董仲舒的"求贤"建议,实现了察举制与考试相结合的选官制度。

察举,即先行考察,再举为官之意。它源于高祖,而明文规定则始于武帝。武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每年一次。孝廉即孝子和廉吏,是察举的两个科目,后来混为一科。察举的对象是通晓儒学的儒生,其出路是到中央任郎官。察举的科目除孝廉外,还有茂才、贤良方正、贤良文学、明经、明法等。

选官的另一种途径是以博士弟子员入补官吏。元朔五年(前124),丞相公孙弘奏请,让博士弟子员受业一年,经过"射策课试",能通一经者就可以补文学掌故之缺,课试高第者可以任郎中。

这样的选官制度,保证了"独尊儒术"的推行,进一步扩大了选拔官吏的范围,为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中朝预政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皇帝控制朝臣的权力,二是加强朝廷控制各地的权力。而这些都要靠封建官僚机构来实现。汉武帝作为一位有作为的帝王,在政治体制上开设中、外朝,形成两个官僚系统:一个是由大将军、尚书等组成的中朝,又称内朝或内廷,是决策机关;一个是以丞相为首的外朝,是政务机关。

中、外朝体制形成的根源在于汉初政治制度本身所存在的矛盾,换言之,它是君权与相权斗争的产物。汉初承袭秦制,以丞相辅佐皇帝,丞相权势之大,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种形势在汉武帝即位之初仍然没有什么改变。他即位不久,丞相田蚡掌握任免大小官吏的大权,可谓权倾朝野。汉武帝对此十分不满。一日,田蚡入宫奏事,武帝问他:"君除(任命)吏尽未?吾亦欲除吏!"仅一语便表明武帝不满丞相权柄之重,决心削弱相权,建立中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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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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