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交锋
三大焦点引激烈交锋
■交锋一:是否存在非法行医
昨天,本案涉及的医生于峥嵘以北大医院代理人的身份出庭,但除了和身旁律师私语几句,整个庭审一言不发。对于被指“暴力抢救”,于峥嵘表示,他在抢救过程中,“院内外共十几二十名专家、主任级别的医生在场”,而对于死者病历中没有上级医师的审查签字问题,他认为“我们在医学操作的层面上是完全合法的,只是在记录上没做到周全”。
于峥嵘等人是否非法行医成为交锋的核心。王建国方代理律师卓小勤认为,北大医院为熊卓为实施诊疗服务的“医师”包括于峥嵘、段鸿洲、肖建涛,这三名“医师”中于峥嵘仅取得了执业医师资格,但没有经过医师执业注册,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段鸿洲和肖建涛则既未取得执业资格,又没有经医师执业注册,也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上述事实已被市卫生监督所认定为非法行医,但未在一审判决中予以认定。
记者看到,在王建国出具的复函中,认定于峥嵘、段鸿洲和肖建涛为熊卓为实施诊疗行为属非法行医,并写明“市卫生监督所就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违法行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对此,北大医院代理律师表示,“并不清楚医院是否收到意见书。”并且强调于峥嵘并不存在非法行医,“他为熊卓为治疗时任医院骨科总住院医师,于2005年6、7月间参加并通过医师资格证考试,2005年12月获发证书,2006年5月获得《执业医师证》。”
■交锋二:是否进行医疗鉴定
北大医院一审庭审中提出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昨天律师又一次向法院提出了同样申请,认为一审未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存在程序违法。
王建国方则认为,于峥嵘和段鸿洲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据相关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当依法追责。并且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交锋三:是否死于不及时溶栓
于峥嵘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在《中国脊柱脊髓杂志》上一篇论文,成为王建国方提交的新证据。卓小勤认为这篇名为《脊柱手术后静脉血栓栓塞的风险与预防》的文章提到:“2005年8月-2006年7月我科由同一组术者施行脊柱手术的患者共156例,根据术后抗凝剂应用与否分组,说明被答辩人医院的医师对脊柱手术发生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风险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而且也知道并掌握相应的检查和诊断技术。”
卓小勤认为,于峥嵘等医师在长达10个多小时里,未对熊卓为进行血栓检查和诊断,错过了早期溶栓和防止严重肺栓塞发生的时机。他还提出,“熊卓为治疗及死亡时间,正好处于该论文中被选取病例的时间段,有理由怀疑熊卓为是被放在不进行溶栓治疗的一组内的实验品,未及时溶栓也是熊卓为死亡的重要因素。”
北大医院代理律师则认为,一篇论文并不等于一个科研题目,所谓“实验”一说更是对于峥嵘等人的攻击。
官方表态
西城区卫生局副局长刘文秀——
是否非法行医待查 可能存在管理不严
昨天下午,记者就“北大教授死于北大医院”一案,采访了出席西城法院“医患纠纷专题研讨会”的西城区卫生局副局长刘文秀。
记者:北大医院属西城区卫生局管辖,贵局是否参与了对北大医院的调查?进展如何?
刘局长:目前是北京市卫生局调查此事,西城区卫生局虽没有参加调查,但我们非常关注。
记者:从目前情况看,北大医院是否存在“非法行医”?
刘局长:现在还不能下结论说存在。一般医院如果出现没有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给患者看病,可以断定是“非法行医”。但北大医院是“教学医院”,承担实习医生临床实践基地的任务,这样的“教学医院”出现实习医生参与治疗,除去“非法行医”还有可能是管理不严的问题。
双方声音
于峥嵘落泪:
非法的帽子压力太大
昨天下午,北大医院召开了一场小规模发布会。参与熊卓为抢救的该院原骨科主任朱天岳、心内科主任丁文惠、麻醉科主任王东信及受到“非法行医”指责的于峥嵘等人均到场。院方表示,在熊卓为的抢救中不存在“非法行医”。
参与抢救的医生称,2006年1月30日夜,正在住院术后康复的熊卓为摔倒,“我是科室第一个到达现场的大夫,当时熊精神还清醒,之后突然失去心跳。”该院原骨科主任、心内科主任等先后抵至ICU病房抢救,“北医院长及家属请来的阜外医院正副院长均到场,参与抢救的主任医师就在10位以上”。院方称,报道所指的“3名非法行医的学生”均有上级医师指导。但抢救记录等病历处无3人上级医师签名,这令医院很“被动”。据称,对熊卓为长达7小时的心脏复苏中,几位医师不间断为其进行人工按压。“长时间大力度按压并采用全身抗凝,出现心肺出血情况很常见。此外,如果按压没导致肋骨折断,却反证明按压不到位,起不到复苏效果。”
昨天下午5时许,刚出庭归来的于峥嵘显得紧张疲惫。“我当时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与抢救,主要实施人工按压。‘非法行医’扣给我,压力太大了。”言语不多的他当场落泪。
王建国疾呼:
愿生命唤醒医生良知
王建国在搜狐的博客从11月4日注册起,截至上庭前的一天多时间,已经发表了包括判决书、声明、证据等文章十余篇。
“在妻子去世之后我没有耽误过一节课,有时候一边上课一边哭,持续了一两年时间。”王建国说,妻子的死不该仅仅是一场惨死和一次牺牲,自己要争取的赔偿金额也绝对不是一个数字。庭审结束后,他对记者再一次讲出了博客开篇的《怀念爱妻卓为》中的最后一句,“但愿你的宝贵的生命能警醒医院对管理制度的改善,能唤醒医生对病人生命珍视的良心和责任感,由此而挽救更多无辜的生命。但愿你光辉的一生能激励更多的人献身科学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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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静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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