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适房用地建别墅续:问题别墅建于饮水源处
新京报7月1日报道 郑州市中原区一块经济适用房用地建起别墅事件引发关注,涉事小区虽然顶着经济适用房的光环,但其建设初衷却是为了解决拆迁户的安置问题。更让人担忧的是,由于规划不当,该工程还处于郑州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据了解,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西岗村招商引资招来20余户“荣誉村民”,在村庄附近西流湖岸边办厂;由于西流湖是郑州的“水缸”,为保护市民饮水安全,郑州市将上述房屋拆除。
不久,郑州市政府批准,西岗村内100余亩土地“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以开发所得利润安置25户违章户。”
2004年2月,规划局向开发商下发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内容为“经济适用房”。
记者调查发现,该小区竟位于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之一的西流湖保护区内。
郑州自来水公司介绍,几年前,西流湖由“水缸”转为郑州饮用水备用水源。“一旦黄河水受污染,西流湖将紧急启用输水。”然而,“西湖秋韵”小区却在西流湖保护区内拔地而起,该小区最近处距离湖面甚至不足200米。
10多天过去了,除质问记者“替谁说话”的郑州规划局副局长逯军接受调查外,整起事件无任何进展。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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