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在任1700天受贿1700万
2008年07月11日 05:22新京报 】 【打印

插手招投标

子公司的负责人说,陈双全提前内定了施工单位中标名次,并要求他们按此操作

陈双全是陕西高速集团的主要筹建者之一。

2001年4月16日,陕西高速集团正式挂牌,该公司是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特许经营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同时还涉足高速公路机电交通工程、绿化及贸易、房地产、酒店、证券、信托投资等领域。

此前的3月,陈双全被任命为党委书记,4月3日被任命为董事长。同时兼任西汉高速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和咸阳机场高速路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等。

从此,陈的“高速”受贿之路也开始了。

“陈的问题,主要是通过插手招投标,来实现权钱交易。”陕西省高院参与审理陈双全案的法官王海峰说。

陕西高速集团下设黄延、西汉、西禹和高速开发公司四个独资子公司。依章程,子公司招标应独立进行。

2001年下半年,陕西筹建黄延高速路。“董事长陈双全插手干预,提前内定了施工单位中标名次,并要求我们按此操作。”黄延公司董事长杜新科说。

据西汉公司董事长赵久柄讲,陈双全对招投标的干预主要是两种方式。一是打招呼,让一些单位通过预审,二是内定中标单位,将报价透露给那些单位。

对此,陈双全自己也承认。

“子公司人事、组织均由集团管理,没有子公司领导会拒绝陈的要求。”王海峰说。

从2001年4月到2002年11月,陈双全共收受中铁十二局西北工程指挥部工程处原处长安福强130万元,帮助其公司中标。

在同安福强打交道的过程中,安福强的“才华”打动了陈双全。2002年9月,陈任命安为黄延公司副总,后又调到西汉公司。

此后,安福强为多家单位向陈行贿,牵线搭桥。

安福强在法庭上说,招投标过程中,陈双全会交给他内定中标单位名单,并安排人将标底通知他,他计算报价后通知名单上的单位。

中铁三局二公司副总刘志刚回忆:“我问中间人能否提前获知标底,中间人说到时候会有人通知我。”

开标的前晚,有陌生人打电话给中间人告知工程标底和报价。刘志刚修改了标书,顺利中标。

打电话的“陌生人”便是安福强。为完成此类工作,他买神州行手机卡,随后扔掉。

利用这种方式,陈双全先后向12家公司(13次)提供标底和报价。

1970年   受贿   陈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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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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