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少女逼死男友 无知"殉情"惨变血腥命案
2008年08月14日 09:22金羊网-新快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注:2006年8月新闻

躁动保安强暴女友,偏执少女逼死男友■新快报记者曹晶晶实习生华璐

“陪我一起死。”被男友王兴强暴后,打工少女李清凛然提出要求。“如果只有这样才能补回你的伤心,我认了。”王兴黯然回答。

这一幕并不是电视剧镜头,而接下来发生的更不是峰回路转的大团圆———对白双

方在说完这话后,自捅腹部一刀的李清重伤昏迷一个多星期被救回,但被迫自杀的王兴却在将女友送院后失血过多,不治身亡。王兴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了惨重代价,但李清却没有因为逼死了男友而重新得回清白,她反而因此被判入狱10年,东莞市中院法院给她判决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

打工少女被男友强暴

悲剧发生时,河南姑娘李清(化名)还未满18岁。虽然她只上过小学,但父母对内向的女儿疼爱有加,一直不放心李清到外地打工,只让其到亲戚家在本镇马戏团表演歌舞。去年,马戏团解散,在李清的一再要求下,父母才同意让她到广东打工。“在外头你要好好保护自己。”父母临行前叮咛。

在老乡的介绍下,李清进入一家位于东莞谢岗镇的眼镜厂打工。不久,她认识了在附近工厂上班的保安王兴(化名)。二人年纪相仿,很快就熟悉起来。在王兴的热烈追求下,虽然李清一直没有明确表态,两人已经常出双入对。

交往了将近半年,王兴对李清的感情越发炽热。2005年7月26日晚上,王兴约李清来到镇上一出租屋内,不顾李清的激烈反抗,强迫女友与其发生性关系,以为“生米煮成熟饭”,李清就会死心塌地。李清没想到朝夕见面的男友竟然会兽性大发,据工友回忆,在随后的几天里,她一直神情恍惚,但没有向任何人透露实情。

让男友结婚却遭婉拒

后来,李清找到王兴,希望王兴能够迎娶自己,王兴却似乎有难言之隐,并没有当场答应。事后,据王兴的工友说,王兴曾向她提过自己没有钱,现在没本事让李清幸福,所以对两人的未来没有把握。

但李清并不了解王兴的苦心。7月31日,绝望的李清决定“玉石俱焚”。下班后,李清约王兴到一偏僻的厂区见面,表示自己有话要对他说。王兴以为李清原谅了自己,欣然赴约。

为救女友捅腹自杀

“我们分手吧!”见面之后,李清冷若冰霜。王兴愣住了,他连忙向李清发誓:“我一定会一辈子对你好,对你负责的。”此时的李清已经听不进去任何话,转身要走。王兴拉住李清不让她走。李清突然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递给王兴:“你毁了我的清白!”示意王兴自杀。见到王兴不肯接刀,李清二话不说就把刀插进了自己的腹部。

看着鲜血从李清腹部不断涌出,惊惶失措的王兴苦苦哀求女友去医院抢救,但李清誓死不从。王兴强行抱起李清却又被她推倒在地。“你要怎么样才肯去医院?”王兴又急又怕。“想知道吗?那就陪我一起死。”最后,王兴叹气道:“如果只有这样才能补回你的伤心,我认了。”话毕,他把刀从女友的腹部拔出来,狠狠地往自己的腹部插去。

拼尽力气抢救女友

身受重伤的王兴忍着剧痛,使出最后力气抱起虚弱的李清朝着医院的方向跑去,路过的摩托车司机将二人送到了医院。到达医院后,李清仍旧拒绝治疗,而王兴则因肝脏破裂失血过多死亡。临死前,他还一再交代医生,两人是因遭抢劫而受伤,事情与李清无关。

李清朋友:“李清现在很后悔”

由于李清家里困难,李清的朋友宁小姐为其垫支了律师费。宁小姐表示:“李清现在十分后悔,觉得自己当时太偏激了。李清思想很保守,也没有想到用法律保护自己,这才会酿成此宗惨案。”宁小姐还心疼地告诉记者,李清肚子上永远留下了中指长的刀疤,每逢阴雨天都会疼。

李清的父亲则更是为小女儿抱屈:“人不是她杀的,为什么要坐那么久的牢?”李父一直唠叨着:“我们家很穷,我一个农民养活4个孩子。李清从小就听话,为了供弟弟读书她出去打工。在医院的时候她的身体很虚弱,但总是一个劲地哭,说没脸见家人了,孩子他妈心都揪成一块。”

虽然家人没怪李清,但在风气保守的河南老家里,李清的事情还是传开了。李父难过地说:“经常有人在家门口指指点点,我走在街上都抬不起头。”

律师说法:强迫他人自杀也是故意杀人

“人不是她杀的,为什么要坐那么久的牢?”就李清父亲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广东君之杰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律师告诉记者,从《刑法》规定上说,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关键看被告是否希望对方死亡,并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这一目的。在本案中,李清的逼迫行为虽然没有直接伤害到王兴,但产生了一种精神强制,使王兴由不愿自杀到被迫自杀,并因此身亡。所以,故意杀人罪并不一定要求自己动手。

少女故意杀人面临十年牢狱

李清因重伤昏迷了一个星期,醒来之后并不知道王兴已死。她起初死意已决,曾对公安机关宣称自己杀了男友,随后自杀。远在千里的老父亲闻讯赶来,在父亲的开导下,李清终于交代了实情。

东莞市检察机关随即起诉了李清。李清在法庭上辩解王兴是自杀的,与己无关。东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清以不去医院治疗威胁王兴“同生共死”,实际上是用言语和自伤的手段逼迫王兴自杀,其逼迫行为与王兴自杀身亡具有因果关系。最后,一审法院因李清犯案时未满18岁,对其从轻处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清有期徒刑10年。

记者手记:如果爱

这一宗骇人听闻的伦常惨案,存在着许多“如果”:如果李清在遭强暴后能拨打110报警,她还需要自己亲自惩罚王兴吗?如果王兴在李清捅腹自杀后能及时拨打110求救,他还需要结束自己的生命来补偿爱人吗?如果李清不是来自偏僻保守的乡村,她还会用如此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吗?如果他们双方在爱的表达上更坦诚,沟通更良性,还会发生这样的惨案吗?如果……

爱情,对于这些漂泊他乡的打工儿女来说,从来就是沉重的话题。独在异乡,除了恋人,双方似乎无人可依。不过,在这个事件中,我看到了贞操、看到了关系,甚至看到了恨,但却无法清楚地看到爱———他们是否真的相爱,或者只是因为同在异乡而形成了一种依赖关系?王兴如果真的爱李清,他就不会用强暴的方式去表达“爱情”;如果李清真的爱王兴,就不会忍心把刀横在两个人之间。或者,我们只能将此归咎于他们的年轻。

暧昧不清的两性关系,在狭小的生活范围和低下的社会地位中滋生甚至扭曲,在他们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的时候,他们看不到更好的未来,当然也看不到更好的解决方式。更让人尴尬的是,他们的问题,在城市人看来几乎不是问题。对大部分城市人来说,这事情很简单:如果没有爱,受强暴了当然就要报警,根本没有找对方迎娶自己以“负责任”的可能;如果有爱,就不会有强暴,更不会牵扯到贞洁问题。

从事件本质来看,这是观念冲突造成血案;从操作上来讲,在大城市中连孩子们都琅琅上口的“有困难,找民警”的观念,对于他们来说,却不是危难时候的选择。按下110这三个数字,就可能挽救两条人命,可他们却放弃了。

改变观念是很难的,但改变操作方式却不难。不知道对打工者来说,民警意味着什么,但没有“110”意识,独在城市的打工者无异于自愿放弃了国家的保护,将自己置于沉默的孤岛之上。除了警方要在更大范围内普及警务意识,广大务工者在关键时刻也要勇敢地拨打110。谨记“110”,保护自己也就走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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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晶晶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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