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之旅
相关卷宗显示,付成励的女朋友姓陈,法大研究生院三年级的研究生。
尽管大自己三岁,但在付成励的眼中,“她性格属于那种文静型的,我属于好动型的,我觉得我和她的性格互补,挺合适的。”
付成励与陈某的认识要追溯到2007年4月,在认识陈之前,付成励没有谈过恋爱,陈是付成励的初恋。
交往了几个月后,2007年8月,付成励与陈某正式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之后俩人去北戴河游玩。
对于付成励而言,北戴河之旅并不愉快。
“和你说个事。”在北戴河的某天早上,陈告诉付成励,她曾经和别人发生过关系。
付成励追问“是谁?”
“程春明”。
付成励是第一听到这个名字。说出名字后,任凭付成励再问什么,陈某什么都不说,付成励为此很痛苦。
虽然不知道具体的细节,但陈和付成励说了这个事情后,一点没有影响到自己在付成励心目中的形象,相反,付成励觉得“自己责任更大了”。
“自从她和我说了程春明的事后,我就觉得我的责任更大了,我觉得我要好好爱这个女孩子,我不能丢下她,我一定娶她。”在付成励的潜意识里,陈亦是受害者。
两次大吵
付成励用行动证明了自己把感情和幸福都押在了这个女孩子身上。
尽管同属法大,但付成励在昌平校区,陈在海淀学院路校区。据付成励回忆,以前是两三周去看一次这个女孩,自从知道程春明这件事后,他每周都从昌平校区坐车去海淀学院路校区看陈。
“她(指陈)人很好,对我也很好,和她在一起很有亲人的感觉。” 付成励说,“她可能受了程春明的伤害,知道这个事情后,我想全身心地对她好。”
付成励曾经带陈去了一次天津见自己的父母。付成励说,去天津的目的,就是为了向父母表明自己以后要娶这个女孩子。
付成励回忆,交往过程当中,双方一般不涉及到“程春明”这个敏感的话题,即便两人之间有小吵,也不会涉及到。
2008年年初,付成励和陈某大吵了一架。
对于这次吵架,付成励说,这是陈第一次提出和他分手,但没有说任何理由或借口,这让他潜意识里觉得“这可能和之前陈告诉他的那件事情有关” 。
“如果要分手,生活就没有任何意义,我也不想活了,但我自杀前先要把程春明先杀了。” 付成励说,第一次要分手的时候,自己就萌发了要报复程春明的念头。
2008年7月,付成励和陈某再次发生大吵,二人正式分手。
分手时,付成励气愤难当:“你是想把我逼死啊,但是我告诉你,我就是死,我也要先把程春明杀了。”闻听此言,陈某阻止了付成励的过激行为。
付成励依然记得,分手时,陈某告诉他,在和付成励交往前,自己和程春明曾经保持了一年的关系,而和离开程的原因是“自己不再爱程春明了”。
付成励认为,分手这个事和程春明有很大的关系,程春明在自己和女朋友之间留下了太多的阴影,“我憎恨程春明”。
而据记者了解,司法机关调查陈某的笔录显示,陈认为分手的原因是“双方性格不和”。
分手后,付成励先后在超市买了两把刀,一把水果刀,一把菜刀。
“一直都想杀了他(程春明),买刀的时候就下了决心,只是时间没有定。” 付成励说,“之所以选择在10月28日动手,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在网上查了一下,这一天有程春明的课。”
付成励的“困扰”
如果女友不提出分手,付成励还会报复程春明吗?
“我一样会报复他(程春明),但不会选择这种方式,我开始想杀了他(程春明)的家人,这样会让他更痛苦。” 付成励随即话锋一转,“后来我觉得这样做太不道德了,毕竟,他(程春明)的家人是无辜的。所以,我选择最终还是杀了他(程春明)。”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案发前后,有两点“痛苦”一直困扰着付成励。至今,看守所的付成励只知道“女友和程春明之前保持了一年的关系”,不知道女友先前所说“那件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具体的细节,付成励只能靠自己去猜。
另外,在付成励看来,对于师生之间这种不道德的关系,无论是法律还是学校制度,都没有办法进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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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文涛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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