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罪名指控杀人凶手
昨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对3人提出指控,或许通过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就可以了解到,3人杀死木鸿章的真正原因——为了钱!在《起诉书》中,检察机关对3人谋财害命的经过进行了仔细的讲述。2007年6月,张超在“天上人间”夜总会认识了木鸿章,从此两人长期交往、关系暧昧。2007年12月上旬,张超与男友谢宏到昆明时,找到谢宏的好朋友陈光吕,编造了丽江有人欠他们钱,请陈帮忙讨债,出于哥们儿义气陈满口答应。12月16日接到谢宏电话的陈光吕向单位请假后连夜赶到丽江,12月18、19日两天,谢宏、陈光吕买了绳子、橡胶手套、垃圾袋等作案工具,并办了两张不用身份证登记的“159”手机卡。19日,张超将木鸿章骗到出租房,木才进门就被谢、陈捆了起来搜身,搜到2000多元现金和银行卡。为了活命,木鸿章很快说出了银行卡密码,并说卡上有8万多元钱,不够还可以向家里打电话要,之后张超和陈光吕到柜员机上取了2万元钱。取钱回来后,因担心木鸿章报案,3人决定将木鸿章杀死。谢、陈二人勒死木鸿章后,3人将尸体抬进卫生间分尸,“3人竟将木鸿章分成了265块!”抛尸后,他们又从柜员机上取了2万元钱,之后3人分了钱,各自走了。
而之前据有的媒体报道,3人为了逼木说出银行卡密码,而将牙签钉在他的手指甲里,但庭审中并未得到证实。3人交代,逼木鸿章说密码时,木很快就说了出来,他们并未对他实施殴打。另外,还有媒体报道,张超曾用DV拍下碎尸过程,此情节也没有被证实。
辩护律师:3人并非谋财害命
张超、谢宏、陈光吕的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时,首先向受害者木鸿章的家人表达深切的歉意,同时对故意杀人罪的指控表示认可。
“但抢劫罪不成立,3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而非抢劫罪。”辩护律师表示:此案的发生事出有因,张超之所以会对木鸿章下手是因为木鸿章强奸了她。当时木鸿章承诺给张超5万元作为补偿,可在支付了1万元后就不再提给钱的事了。出于愤怒、为了向木鸿章“讨债”,张超才决定对木鸿章下手,在杀人之前,他们的目的只是讨债,只是想教训一下木鸿章,且在杀人之前他们并未殴打过木鸿章,所以3人应构成非法拘禁罪,而非抢劫罪。
对于张超和辩护律师提出的“强奸”这一说法,公诉人不予认可:“这个观点根本没有任何证据予以支持,强奸并没有证据予以证实,欠债也没有证据证实,且张超在法庭上所说的木鸿章承诺她5万元的辩解与她当初的供述相矛盾,在公安机关时她曾说作案的目的就是为了在木鸿章那里弄点钱。抢劫罪与非法拘禁罪表面相同,但实质上这完全是南辕北辙的两个罪名。”
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晚上6点45分才结束,因案情重大法庭未当庭宣判。
庭审直击 张超三叩响头
昨天上午,当张超被带上法庭,审判长让她陈述案件事实时,让所有人意外的是,在被告席站定之后,张超哭了起来,“我做出现在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成为杀人凶手,我伤害了4个家庭,我对不起受害人家属,对不起父母,对不起所有关心和照顾我的人,我现在只能用磕头的方式向你们赔罪,请原谅我……”在哽咽着说这些话的同时,张超突然面向旁听席跪下,并在地上磕了3个响头。
“你叩头并不是悔罪的表现,悔罪的表现是如实陈述你所做过的犯罪事实!”显然张超的行为并没有得到公诉人的同情和认可。之后,张超在庭审中的表现可以用伶牙俐齿来形容。当公诉机关出示指控证据时,她说得最多的是“我有异议”4个字。在最后陈述时,她还是向受害人家属表示道歉,“因为我思维不成熟理智,造成了现在的这样一个后果,我是个罪人,我愿意认罪服法,希望法庭看在我父母年迈的份上,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或许是受了张超的影响,谢宏也向受害人家属表示“对不起”,起身向旁听席三鞠躬。而陈光吕在最后陈述时所说的一句话或许可以代表他们3人曾经的心路历程,“这件事从头到尾我都是心惊胆战的”。
3个“特别”指控
在对张超、谢宏、陈光吕的指控中,公诉人连续使用了3个“特别”——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
“张超、谢宏、陈光吕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公诉人指出,本案中,通过各项证据表明3人有预谋地对木鸿章实施抢劫,甚至张超之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也称:“杀木哥就是为了钱。”3人为了实施抢劫,准备了绳子、手套、衣服、编织袋、垃圾袋等作案工具。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张超利用与木鸿章的暧昧关系和对其情况的了解,提出了作案的犯意。在张超、谢宏形成抢劫的犯意后,邀约了陈光吕。陈光吕到丽江后3人再次精心策划,对木鸿章实施抢劫。张超将木鸿章诱骗到出租房内,3人用暴力控制了木鸿章。在木鸿章说出银行卡密码后,张、陈经过伪装打扮到银行柜员机上取出现金2万元。之后因害怕罪行败露,张提出杀人灭口,谢宏和陈光吕残忍地将木鸿章勒死。之后3人丧心病狂地将木鸿章的尸体全部肢解,碎尸265块,抛弃在玉龙县护城河内。在回城的路上,张、陈再次到银行柜员机上取出现金2万元。
作案后,陈光吕将木鸿章的随身物品带走,并将部分物品沿途丢在从大理回昆明的途中。而张、谢则在丽江对作案现场进行仔细清理后退房。整个过程都是精心策划、精心准备的。3人均系本案主犯,且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且抢劫数额巨大,应对3人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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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星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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