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处女卖淫事件”6警被停职[图]
2009年06月03日 10:53东方早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两姐妹的母亲十分伤心

东方早报6月3日讯昨日下午5时,昆明市公安局针对“3·16”小学女生卖淫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宇介绍,目前市局已经针对该事件成立了调查组,当事派出所所长、刑侦中队长和4名当事民警被暂停执行职务,五华区检察院也介入调查此事。

3月16日晚8时许,昆明五华区博华学校六年级学生刘芳芳、刘莉莉两姐妹,在自家门口被警方制服。警方指控两人涉嫌卖淫,两姐妹的年龄分别为15岁与13岁。与两姐妹一起被抓捕的还有她们的父亲、母亲以及父亲的两名男性好友。3月17日上午,他们被集体释放。警方对此的解释是:没能抓到现行,认定她们卖淫的证据不足。

初步查明:

刘氏姐妹卖淫案不成立

据昆明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刘芳芳、刘莉莉两名女孩的处女膜完整,未现裂伤。

两名女孩的父亲刘仕华及其好友普恩富称,在被带进派出所后,两人均遭到刑讯逼供。警方的行动导致刘芳芳、刘莉莉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而普恩富除了面部、躯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外,左侧第7、8肋骨骨折,构成轻伤。

警方承认,在抓捕过程中,造成了刘芳芳等人身体损伤,并表示会积极客观地进行处理。

5月26日,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与此事件中的相关人员就经济赔偿进行协商,但因双方的主张存在分歧,最后无果而终。五华公安分局认为,刘家提出总计20万元的赔偿金额没有相关依据,他们只能依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进行。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宇介绍,经初步查明,3月16日晚,五华分局王家桥派出所得到线索,对王某某、刘氏姐妹涉嫌卖淫嫖娼进行调查。在依法传唤过程中,由于当事人不配合民警调查传唤,发生肢体冲突。几名当事人被带到派出所后,分别进行了调查询问。由于被调查人员中仅有王某某一人的陈述,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刘氏姐妹有卖淫行为,派出所未以卖淫嫖娼案进行立案查处,及时将被传唤人员结束传唤询问。因此,刘氏姐妹卖淫嫖娼案件不成立。

原定于下午4点召开的通报会,30多名记者多等了1个小时。事后王宇对此连连道歉。他用5分钟的时间对“3.16”事件进行了通报,没有留出专门的媒体提问时间。

事件影响:

两姐妹可能要转校

“即使清白了,能复学了,两个女儿也要转校,否则,这书没法念了。”刘仕华昨晚在电话中,一声叹息。

自从被指控为“卖淫女”后,刘芳芳、刘莉莉就没有去上学了,也不敢出门,因为她们怕,“怕别人说我们是‘做那个的’。”

其实,这两姐妹都是老师眼中的乖学生。

4月初,两姐妹的父亲找校长要请很长时间的假时,班主任李老师才知道,两姐妹被派出所的人当“卖淫女”抓了。“我到今天也不相信她们会做出这样的事!”李老师表示,学校的大门永远为两姐妹敞开。

三大疑点

家属怀疑受派出所“故意迫害”

在昨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昆明警方称,刘氏姐妹涉嫌卖淫的对象为“王某某”。但此前,警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刘氏姐妹涉嫌卖淫的对象“是一名30多岁的过路徐姓男子”。刘仕华说,他曾向警方提出与所谓的“嫖客”进行当面对峙,未果。对此,刘仕华表示通过种种迹象,他认为此案并非简单的“错抓”,他怀疑,他们一家受到了警方的故意迫害。

1 嫖客由“徐姓过路男”变成“王某某”

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昆明警方称,刘氏姐妹涉嫌卖淫的对象为“王某某”。

警方表示经初步查明,3月16日晚,五华分局王家桥派出所得到线索,对王某某、刘氏姐妹涉嫌卖淫嫖娼进行调查,并说明“由于被调查人员中仅有王某某一人的陈述,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刘氏姐妹有卖淫行为”。

但此前,王家桥派出所所长聂天杰接受媒体采访说,刘氏姐妹涉嫌卖淫的对象为“过路人徐姓男子”,甚至还详细讲述了案发细节。

聂天杰说,3月16日傍晚,派出所一位巡防和两名学员警外出吃饭,在路上遇到刘芳芳,刘问他们“要不要耍一下”,刘的言行引起他们的注意。

“巡防人员发现刘搭上了一名30多岁的过路男子,双方进行了对话。”聂天杰表示,根据警方之后的询问,过路男子姓徐,徐姓男子说“当时跟刘谈好了价,50元”。

聂天杰说,刘带着徐姓男子通过巷子,走进了他们租住的出租房。但由于巡防人员没有执法权,所以不能随便进入屋子,便在原地守候,等值班民警前来处理。

“就在等待期间,徐姓男子突然从屋里走出,刘芳芳跟着出来。”聂天杰表示,此刻,警察实施了抓捕行动。

聂天杰表示,经过事后询问得知,徐姓男子进屋后发现屋里人很多,“并且看见桌子上摆着长刀,他怕被抢,就要走。”

2 警方拒绝“嫖客”现身

对于警方披露的案发细节与“嫖客”,刘仕华并不认同。

“案发当晚,两个女儿刚出门,就被警察抓住了,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女儿曾外出询问他们‘要不要耍一下’的事实。”刘仕华说道。

“不论是王某某还是徐姓过路男,我们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刘仕华说,案发后,他曾要求与所谓的“嫖客”进行当面对质,但此要求遭到了警方的拒绝。

而云南信息报的记者马伟智表示,前日,警方曾答应向他透露徐姓男子的笔录、观看询问录像,甚至可以见面采访。但马伟智说,昨日警方却反悔了,拒绝了他的这一请求。

3 王家桥派出所为什么跨区抓人?

早报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刘仕华所居住的地点属于普吉派出所的辖区,并不在王家桥派出所的管辖范围内。

王家桥派出所为何没有通知普吉派出所,而是独自派多人跨区抓人?对此,昆明警方尚未回应。

“这件事发生前,我与王家桥派出所有过过节。”昨晚,刘仕华突然向早报记者透露这一“内幕”,但记者追问是什么过节,刘仕华并未解释。

代理律师许兴华昨晚告诉早报记者,刘氏夫妇在此前的工作守厕所期间,与当地村民发生过纠纷,王家桥派出所出警时,与刘氏夫妇有过摩擦,“由此,他们认为自己得罪了该派出所”。刘仕华则说:“我怀疑我们受到了派出所的迫害。”

许兴华也曾对媒体质疑了王家桥派出所跨区抓捕的合法性,他表示,事发后,辖区派出所普吉派出所曾对刘氏姐妹做了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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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松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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