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改革的动力可以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拉动、也可以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推动的话,那么后者无疑起着更为决定性的作用。在过去的30年间,中国经济层面的改革轰轰烈烈展开,并且取得了奇迹般的成就。其动力表面上来自于高层决策,但其深层动力则是来自社会基层的广泛动员,从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到村级选举、劳动力自由流动,哪一样不是人民自己先发明、而后政府才认可的?有甘冒杀头坐牢的危险也一定要“包产到户”的农民,有背负“投机倒把”的罪名也一定要做生意的私营业主,经济改革一度呈不可阻挡之势。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政治层面的改革之所以迟迟不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其原因在于:人人皆知需要政治层面的改革,但普通公民却无权形成合力以推进这项改革——个人、社会基层组织与上层建筑之间缺乏应有的互动,再加上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使得政治改革缺乏自下而上的动力基础。
如今,人权保护最有可能为这种政治发展提供一个新的生长点,这是由人权的基本内涵和要求决定的。《世界人权宣言》把人权分为5类:基本权利、司法权利、人身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权利。这些权利成为被国家认可的普适规则,在社会个体与政治体制之间建立了密切的利益关联,并鼓励那些权利相关者主动地去争取和维护权利,由此必然引发系列的制度性变革,如争取个人的司法权利有利于司法领域的公正;追求公民的自由有利于规范政府权力行使等。
近年来,中国在政治领域的进步就与社会主动地进行各种各样的维权活动密不可分:孙志刚案引发收容制度的废除;“最牛钉子户”事件使私有产权保护得以逐步落实;郝律师的公益诉讼以平民和法律的力量制约了强势集团,这些行动都验证了一个古老的政治学规律——为一个具体的个人争取权利,等于为全社会争取权利。而通过公民行动为全社会争权利、为政府权力划定界限,使政府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时,不至于侵害公民的自由与权利,这也是典型的制度演进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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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昊
编辑:
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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