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存亡之秋,急在独立;吃不饱穿不暖的时代,急在温饱;而现在,当务之急是个体尊严。
近代以来,中国的有识之士都把民族国家的独立看作是拯救中国的第一要务,把反帝、反列强当作振兴中国的关键性步骤之一。有关专家分析说,只有在1949年新中国建立之后,中国近代以来外有侵略、内有祸乱的局面才彻底结束,中国才真正获得了民族的独立、国家的统一。这对于后发现代化国家来说至关重要,因为直到新中国建国,我们才获得了主动赶超的先决条件,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才走上正轨…【详细】
从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一个占世界人口1/5的发展中大国,经济从一度濒于崩溃的边缘发展到总量跃至世界第四,中国的国力也在30年里迅速提高。改革开放,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的一个巨大变化,数以亿计的中国人在30年里摆脱了贫困,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并且过上了富裕的生活…【详细】
历时十余天的2010年全国“两会”14日在北京落幕,人们关注后危机时代的中国下一站会驶向何方?作为洞悉中国政经现况与未来走势的重要窗口,今年的“两会”舞台一如往昔般百花齐绽。在纷繁万绪的议题背后,给人留下最鲜明印象的当然是“尊严”二字,因为它将贯穿我们这代人,甚至后半生,因为这不是一年两年就能够实现的,但是毕竟它是在2010年的春天,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提出来的,确立的一个新的目标,从这一点来说,这两个字足够记入历史…【详细】
革命先行者 孙中山
1905年中国同盟会成立,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随后冯自由将三大主义简称为三民主义,她集中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的要求,同时也反映了当时广大中国人民要求民族独立、民主权利、民生富裕的愿望。【详细】
“诸位代表先生们,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这就是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详细】
在1982年宪法起草过程中,小平同志认为要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摆在国家机构前面。这个决定很重要。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机构是根据人民的授权建立的。没有人民的授权,国家机构就失去了权力的基础和来源。【详细】
何为尊严?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说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说法,但总有一些基本的共识。
“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一个月前在新春团拜会上说出这句话后,其中的“尊严”旋即成为社会热词之一,激起中国人心底强烈的情感波澜。但令人难以预料的是,相关表述竟然出现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这件事创下了两个史上先例:此前没有中国领导人这样说过,此前政府工作报告也从未这样写过…【详细】
一九四一年,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由于战争逼近,在致国会的咨文中他宣布了四项“人类的基本自由”,这项宣布,被认为是关于美国人民准备为之奋斗的原则的最简要声明。【详细】
《世界人权宣言》,是战后联合国通过的第一个关于人权的专门性国际文件,是有组织的国际社会第一次就人权和基本自由作出的郑重宣言,不失为世界人权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宣言》反映了战后世界人民铲除法西斯主义、根除战争祸害和维护人的基本权利的普遍要求和愿望,表达了国际和平、民主和正义力量的共同主张。【详细】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联合国在《世界人权宣言》的基础上通过的一项公约。约定:按照联合国宪章所宣布的原则,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确认这些权利是源於人身的固有尊严。【详细】
怎样才能让个体有尊严,有一些最基本的要件需要满足;今天的中国人,已经做好了准备。
让老百姓活得有尊严,基本条件是富、贵二字。贫穷不会有尊严,为衣食困扰不会有尊严。因此,经济基础是尊严的前提,要使人民群众的生活富裕起来,活得滋润。从国际经验来看,中国经过数十年高速经济增长,已经有了充足的经济基础来实现民生权,有能力让普通百姓过上富足的生活。现在已经有了让百姓有尊严的经济基础…【详细】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经济立法发展很快,一些法律的基本框架已经搭建起来,以宪法为核心的七大法律部门都已形成。尤其是民生立法这些年取得了很大进步,最重要体现在对私权的保护上,从《物权法》到《侵权责任法》,还有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合同法》。虽然还有一些法律需要进一步完善,新的立法工作还有待进行。但是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只要严格实施,百姓的尊严就能有所保障…【详细】
公民的尊严需要政府护佑,更需要自己去维护。但是受数千年封建遗习影响,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习惯于“依靠”政府,缺乏现代社会的公民意识,懂得依法理性维权的人还是少数。但近些年来,在民间NGO的推动下,公民教育逐步普及,公民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中国正在从“单位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型【详细】
1982年 现行《宪法》施行——
公民基本权利先于国家机构…
1987年 《民法通则》施行——
被誉为中国的人权宣言…
1997年 新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施行——
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
2003年 《收容遣送办法》废止——
孙志刚事件导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
2004年 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合法私有财产入宪 ——
第一次把“人权”和“保护合法私有财产”写入宪法…
2007年《物权法》施行 ——
标志着我国民法典核心已经完成…
2010年 《侵权责任法》实施——
标志着我国民法典主体已经完成…
2010年 《拆迁条例》修改——
2009年12月1日,姜明安、王锡锌等5名法学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言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其废止或者进行修改…
还有很多东西在阻碍我们走向一个有尊严的人生,这也许需要我们一生的努力。
从废除现有户籍制度的呼吁到修改《选举法》最终实现城乡居民同票同权,“平权”成为本届两会的最强音。到庙堂之高,下到江湖之远,每个负责任的公民都对当下社会不少领域存在的不公现象充满忧虑:城乡的不公,户籍的歧视,教育投入的不公,医疗分配的差距,保障制度向城市居民的倾斜,等等。从今年两会后真正实现同票同权的那一刻开始,意味着他们可以不用被动寄望于别人的恩赐来赋予他们平等权利,而可以主动用手中平等的选票为自己争取到权利,他们可以借此告别“被”的时代…【详细】
温家宝总理说要让“每个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而保障公民的自由和人权,就必须要限制政府的权利。限权就是让权力有所敬畏,敬畏人民、敬畏法治;限权就是要通过公开政府财政预算、公开官员财产开始,让权力的运行暴露在“阳光”下;限权就是要让权力在法律的规范内运行,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依法行政,依法治国;限权就是要让民众真正实现免于恐惧的自由…【详细】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达到温家宝总理的要求,就必须要有一个相对开放言论、表达和信息获取的空间,要给保障媒体在监督政府中的职业尊严。让公民的言论在一个自由的环境里表达,让媒体的报道在宽松的环境里进行…【详细】
周洋夺得冬奥会女子速滑1500米金牌后那句“拿了金牌可以让我爸我妈生活得更好一点”感动了很多人。而在“两会”上,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于再清却说“感谢你爹你妈没问题,首先还是要感谢国家”。【详细】
政协委员张晓梅今年的提案有“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女性,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过分强调金钱的作用,只会徒增家庭矛盾。而且工资制主妇也混淆了婚姻法中关于家庭共有财产的规定,本身就是对妇女权益的损害。【详细】
因持续在网络论坛上发帖,质疑当地政府公民陈永刚因涉嫌“侮辱诽谤他人”被郧西县警方行政拘留8天。尽管该拘留后被撤销,郧西县警方知情人却称:“网络力量太大……其实我们到现在还想不清楚错在哪。”【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