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如是说。这个表述,已是温家宝第三次在公开场合使用,而据记者查阅,像今年这样的“尊严论”还是首次在其施政报告中出现。
这是一句不寻常的表述:两会落幕后的中国将驶向何方?我们要从这句貌似平常的“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去寻找答案。
如果说新中国成立解决了民族独立的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解决了老百姓的温饱问题,那么现在我们又已经站到了历史的转折点,时间重新开始……

生存存亡之秋,急在独立;吃不饱穿不暖的时代,急在温饱;而现在,当务之急是个体尊严。

 
 

民族:新中国建立,真正实现了民族独立

近代以来,中国的有识之士都把民族国家的独立看作是拯救中国的第一要务,把反帝、反列强当作振兴中国的关键性步骤之一。有关专家分析说,只有在1949年新中国建立之后,中国近代以来外有侵略、内有祸乱的局面才彻底结束,中国才真正获得了民族的独立、国家的统一。这对于后发现代化国家来说至关重要,因为直到新中国建国,我们才获得了主动赶超的先决条件,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才走上正轨…【详细】

 
 
 

民生:改革开放 解决温饱富裕问题

从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一个占世界人口1/5的发展中大国,经济从一度濒于崩溃的边缘发展到总量跃至世界第四,中国的国力也在30年里迅速提高。改革开放,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的一个巨大变化,数以亿计的中国人在30年里摆脱了贫困,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并且过上了富裕的生活…【详细】

 
 

民权:中国进入保障个人尊严时代

历时十余天的2010年全国“两会”14日在北京落幕,人们关注后危机时代的中国下一站会驶向何方?作为洞悉中国政经现况与未来走势的重要窗口,今年的“两会”舞台一如往昔般百花齐绽。在纷繁万绪的议题背后,给人留下最鲜明印象的当然是“尊严”二字,因为它将贯穿我们这代人,甚至后半生,因为这不是一年两年就能够实现的,但是毕竟它是在2010年的春天,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提出来的,确立的一个新的目标,从这一点来说,这两个字足够记入历史…【详细】

 
从历史说起
 

革命先行者 孙中山

孙中山 三民主义

1905年中国同盟会成立,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随后冯自由将三大主义简称为三民主义,她集中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的要求,同时也反映了当时广大中国人民要求民族独立、民主权利、民生富裕的愿望。【详细】

 

毛泽东 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诸位代表先生们,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这就是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详细】

 

邓小平 把公民权利放在国家机构之前

在1982年宪法起草过程中,小平同志认为要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摆在国家机构前面。这个决定很重要。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机构是根据人民的授权建立的。没有人民的授权,国家机构就失去了权力的基础和来源。【详细】

 

何为尊严?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说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说法,但总有一些基本的共识。

 
 

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 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

“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一个月前在新春团拜会上说出这句话后,其中的“尊严”旋即成为社会热词之一,激起中国人心底强烈的情感波澜。但令人难以预料的是,相关表述竟然出现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这件事创下了两个史上先例:此前没有中国领导人这样说过,此前政府工作报告也从未这样写过…【详细】

 

公民:韩寒

钉子户:吴苹

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里指出: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详细】
温家宝总理在与与网友在线交流,接受网友提问时表示,保障人民尊严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保障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两会闭幕时,温家宝总理表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光辉诚然令人向往,但惟有平等地享有,人民生活才会更有尊严。否则,光辉再灿烂美丽,却不能普照大地,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 … 【详细】
温家宝总理认为,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尊严必须落实到每个人。如果一个群体中的每个个体都活得没有尊严,这个群体也决不可能活得有尊严。如果每个中国人的自由和权利,都得到了保证,作为集体名词的中国人,就是活得有尊严的…【详细】
 
放眼域外
 

罗斯福 四大自由

一九四一年,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由于战争逼近,在致国会的咨文中他宣布了四项“人类的基本自由”,这项宣布,被认为是关于美国人民准备为之奋斗的原则的最简要声明。【详细】

 

《世界人权宣言》

《世界人权宣言》,是战后联合国通过的第一个关于人权的专门性国际文件,是有组织的国际社会第一次就人权和基本自由作出的郑重宣言,不失为世界人权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宣言》反映了战后世界人民铲除法西斯主义、根除战争祸害和维护人的基本权利的普遍要求和愿望,表达了国际和平、民主和正义力量的共同主张。【详细】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联合国在《世界人权宣言》的基础上通过的一项公约。约定:按照联合国宪章所宣布的原则,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确认这些权利是源於人身的固有尊严。【详细】

 

怎样才能让个体有尊严,有一些最基本的要件需要满足;今天的中国人,已经做好了准备。

 
 

有了经济基础,人们才有可能有尊严

让老百姓活得有尊严,基本条件是富、贵二字。贫穷不会有尊严,为衣食困扰不会有尊严。因此,经济基础是尊严的前提,要使人民群众的生活富裕起来,活得滋润。从国际经验来看,中国经过数十年高速经济增长,已经有了充足的经济基础来实现民生权,有能力让普通百姓过上富足的生活。现在已经有了让百姓有尊严的经济基础…【详细】

 
 

有了完备的法律体系,才能保障尊严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经济立法发展很快,一些法律的基本框架已经搭建起来,以宪法为核心的七大法律部门都已形成。尤其是民生立法这些年取得了很大进步,最重要体现在对私权的保护上,从《物权法》到《侵权责任法》,还有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合同法》。虽然还有一些法律需要进一步完善,新的立法工作还有待进行。但是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只要严格实施,百姓的尊严就能有所保障…【详细】

 
 

个人权利意识的高涨,才能去寻求尊严

公民的尊严需要政府护佑,更需要自己去维护。但是受数千年封建遗习影响,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习惯于“依靠”政府,缺乏现代社会的公民意识,懂得依法理性维权的人还是少数。但近些年来,在民间NGO的推动下,公民教育逐步普及,公民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中国正在从“单位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型【详细】

 
法的中国 权利与尊严的保障

1982年 现行《宪法》施行——

公民基本权利先于国家机构…

1987年 《民法通则》施行——

被誉为中国的人权宣言…

1997年 新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施行——

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

2003年 《收容遣送办法》废止——

孙志刚事件导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

2004年 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合法私有财产入宪 ——

第一次把“人权”和“保护合法私有财产”写入宪法…

2007年《物权法》施行 ——

标志着我国民法典核心已经完成…

2010年 《侵权责任法》实施——

标志着我国民法典主体已经完成…

2010年 《拆迁条例》修改——

2009年12月1日,姜明安、王锡锌等5名法学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言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其废止或者进行修改…

还有很多东西在阻碍我们走向一个有尊严的人生,这也许需要我们一生的努力。

平权:由同票同权开始

 

从废除现有户籍制度的呼吁到修改《选举法》最终实现城乡居民同票同权,“平权”成为本届两会的最强音。到庙堂之高,下到江湖之远,每个负责任的公民都对当下社会不少领域存在的不公现象充满忧虑:城乡的不公,户籍的歧视,教育投入的不公,医疗分配的差距,保障制度向城市居民的倾斜,等等。从今年两会后真正实现同票同权的那一刻开始,意味着他们可以不用被动寄望于别人的恩赐来赋予他们平等权利,而可以主动用手中平等的选票为自己争取到权利,他们可以借此告别“被”的时代…【详细】

限权:权力有所限制 人民才有尊严

 

温家宝总理说要让“每个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而保障公民的自由和人权,就必须要限制政府的权利。限权就是让权力有所敬畏,敬畏人民、敬畏法治;限权就是要通过公开政府财政预算、公开官员财产开始,让权力的运行暴露在“阳光”下;限权就是要让权力在法律的规范内运行,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依法行政,依法治国;限权就是要让民众真正实现免于恐惧的自由…【详细】

自由:媒体当有尊严 言论要更开放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达到温家宝总理的要求,就必须要有一个相对开放言论、表达和信息获取的空间,要给保障媒体在监督政府中的职业尊严。让公民的言论在一个自由的环境里表达,让媒体的报道在宽松的环境里进行…【详细】

 
他们是否获得尊严
 

必须先感谢国家的获奖运动员

周洋夺得冬奥会女子速滑1500米金牌后那句“拿了金牌可以让我爸我妈生活得更好一点”感动了很多人。而在“两会”上,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于再清却说“感谢你爹你妈没问题,首先还是要感谢国家”。【详细】

 

做家务领工资的家庭主妇

政协委员张晓梅今年的提案有“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女性,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过分强调金钱的作用,只会徒增家庭矛盾。而且工资制主妇也混淆了婚姻法中关于家庭共有财产的规定,本身就是对妇女权益的损害。【详细】

 

网上发帖质疑政府被拘的青年

因持续在网络论坛上发帖,质疑当地政府公民陈永刚因涉嫌“侮辱诽谤他人”被郧西县警方行政拘留8天。尽管该拘留后被撤销,郧西县警方知情人却称:“网络力量太大……其实我们到现在还想不清楚错在哪。”【详细】

 
 
什么是有尊严的生活?有人说:“有地方住,温饱可以解决。”有人说:“让人民的生活过得更富裕。”有人说:“母亲八十多了,我总觉得她生活下去,国家也应该付出一定的责任。” 有打工的人说:“尊严就是人人平等。”有边疆的人说:“尊严就是能用上电。”有小学生说:“尊严就是不被别人欺负。”
    你说呢?请写下你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