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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问网民的公民素养 |
你是网民,没错,你有权利去搜索任何存在于网上的你感兴趣的热点信息,但无权传播法律所禁止的图片与视频,也无权在事实未清楚之前,对当事人做道德评判与谩骂。面对闫德利,请你问自己,你是否做了一个公民不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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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不辨真伪,以讹传讹后,会对当事人造成更大的伤害。在网络平台上,人们不仅有发表“言论”的权利,更应该有“尊重”他人的义务。网络道德法庭虽发乎于义愤,但更当止乎于法律。网络传播是一个新的信息载体,传播者需要有一个“道德尺度”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在传播前必须知道自己能说什么、说的内容、针对的事物,考虑其行为造成的影响,对网络言行要有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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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女”的新闻一出来,网民的鞭笞之声便铺天盖地而来。“变态”“无耻”“可恶的妓女”等充满刺激字眼的跟帖无所不在。作为网民,在发言之前,应有辨别真伪的能力如果你的评论是基于虚假的事实,那就没有任何意义。是,评论几句好像不用负什么法律责任,但自己的良心能安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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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女”在短短几日内搜索量达到近43万次,而这场风波的掀起,又是源于网络,在网上搜“艾滋女”也成了危险的行为。据某安全中心恶意网页监控中心数据显示:包括“知音网站”在内的数十个与“闫德利”相关的网站被黑客植入恶意代码,一旦网友因为好奇通过搜索引擎打开这些网页,就极可能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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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初韩国女明星崔真实上吊自杀后,警方展开为期1个月的打击在互联网上传播谣言的行动,逮捕了20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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