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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
从发帖人,到把它作为新闻转载的媒体,再到大量转发的网友,事件中他们的得与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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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经过精心设计,层层包装之后的“新闻”,在今天我们的网民情绪尚还缺乏普遍理性的情况下的迅速传播,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它只会引起人们的情绪化反应,导致进一步对司法、法律的不信任。不利于我们所共同追求的法治进程。无论是出于对公权力运行不满所进行的辛辣戏谑,讽刺,还是纯粹出于一时兴起,率性为之的娱乐恶搞,都应当注意行为的界限,注意这个行为是否已经突破了我们言论自由权利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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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强奸致死案假新闻的出炉,让人们不能不对部分媒体的新闻职业操守以及能力产生怀疑。一则存在明显事实漏洞,有相当倾向性且有相当煽动性的假新闻,能从网上论坛、微博自由转帖到进入网络媒体,引起了广泛得多的传播,媒体应当扪心自问,为了追求新闻的时效、轰动、乃至点击率,是否忘了新闻的根本——事件本身的客观真实。莫让假新闻横行,有关媒体应当检讨并向公众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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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系列办理过程、判决结果争议极大的案件进入网络公共空间的讨论范围,司法没有给人们满意的答案,司法队伍的普遍腐败,司法所长期存在的种种影响审判公正的问题纷纷暴露在网民面前,而且这些问题并没有得以解决和改变的迹象,共同造成了今天司法审判公信力达到低点的现实。当司法不公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乃至常识,公正的司法判决也会面临广泛的质疑,而明显离奇的“新闻”却能得到网友本能反应的转发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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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如是说:“我们必须承认,大众传播机构是一种教育工具,而且也许是最强大的;它们必须在陈述和阐明本共同体为之奋斗的理想中,承担起教育者那样的责任。”“新闻界可能是蛊惑性的、煽情的和不负责任的。果真如此的话,新闻界及其自由将在宇宙的劫难中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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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媒体能历尽坎坷走到今天实属不易,尽管前路坎坷,作为从业人员,我们还是殷切希望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坚守真是为本,维护新闻业的公信力。这也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不能只看到眼前小利而自掘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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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尤其是互联网,作为一个信息平台,应当以一种社会责任的担当来抑制恶意炒作,抑制对公民人格和名誉的侵害。他表示,网站不能为了追求点击率、吸引眼球,而放弃其责任担当,放任甚至追求某些轰动效应。这样将构成恶意炒作,也需要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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