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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包头空难案先后又被北京和上海的法院拒收材料,屡遭碰壁。直到今年3月,北京二中院接受了起诉材料,让包头空难部分遇难者家属索赔案终于出现一丝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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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之所以在中国发生的空难可以在美国起诉,是基于美国民事诉讼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则是“长臂管辖”,即只要被告和立案法院所在地存在某种“最低联系”。但法院立案后,东航律师以管辖权的理由要求此案由中国境内法院管辖。2007年7月5日,美国法院做出裁决,暂停在美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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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和2008年6月,郝俊波律师代表32名罹难者家属,两次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诉状,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全部中国法律规定的人身死亡损害赔偿金,但均未获准立案。尤其是第二次起诉,郝俊波仍遭到法院拒收且没有任何书面文件的答复。没有了书面文件,也就没有了正式书面上诉依据,空难集体诉讼案因此陷入尴尬…【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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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夏天,看到北京那边没有音讯我们就去了上海,为了方便取证和向美国法院反映情况,还带了一个精通中文的美国公民做证人。上海一中院开始时收下了诉状,让我们感到有了希望,但很快上海法院就把材料都寄还给我,有意思的是他们甚至连我的名片也一起寄回来了。这让我感觉法院再也不想跟这个案子或我有任何关系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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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6日,郝俊波等人再次递交诉讼材料,北京二中院收下了材料,并通知办理立案手续。由于赔偿金利息上涨,此次家属们请求赔偿金为1亿零600多万元,同时要求被告方公布空难细节,并在媒体上向家属道歉。郝俊波原本定于今天上午前往法院填写立案材料和领取立案通知。但因两名外籍原告的诉讼手续欠缺,郝俊波前往法院的行程被拖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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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发生空难事故 55人遇难
2004年11月24日,包头“11·21”空难事故处理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在包头宾馆召开,民航总局办公厅副主任徐立证实,在空难中遇难人数为55人,其中机上遇难人员为53人,地面遇难人员为两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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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遇难乘客赔偿标准21.1万元/人
东方航空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第132号令,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7万元人民币。考虑消费价格变动因素,本次空难赔偿金额再增加7万元,共计14万元人民币。再加上抚慰金等,每位遇难乘客的赔偿标准总共为21.1万元人民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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