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县井喷事件回顾:243条人命换回了什么
2008年11月18日 15:41瞭望东方周刊 】 【打印

  此前,村民抽的烟大多几元一包,现在很多人抽20多元的玉溪

  2003年12月23日21时55分,重庆开县,中石油川东北气田罗家寨16号井发生井喷事故,剧毒硫化氢夺走了243条人命,4000多人中毒就医,10万人连夜疏散,直接经济损失达6432.31万元。

  后来,国务院事故调查专家组的专家鉴定报告表明:2003年12月21日下钻的钻具组合中,有关人员去掉回压阀,是导致井喷失控的直接原因。

  而就是这个回压阀导致243人命丧黄泉,同样是这个回压阀使有着“老石油”之称,在中石油发展历史上做出过重大贡献的马富才引咎辞职,也引发了中国官场的问责高潮。

  围绕着开县井喷的故事似乎已经结束,但事实上是不是如此?那些幸存者生计如何?心里在想什么?243条人命换回了什么?

  墓碑之畔建起了新楼

  井喷的事发地高桥镇在大山深处,事发后,由于雨后泥泞,大批的救援人员和记者很难到达事发地,只有工程车和越野车才能开上去。而一年多后,从山外到山里的路已变通途。

  路边成群结队的孩子背着书包,边走边嬉笑,村民家的猫狗不时夹在孩群之中。午后太阳最烈的时候,一大群孩子在两山之间的溪流中游泳、嬉戏。大人们背着箩筐,在最热闹的街道上穿行。很难想像,一年多前,这些最简单的人类活动,曾经被突然中断。

  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高桥镇村民似乎已经埋葬了悲痛、怨恨以及他们曾经的眼泪,并选择了建设新的希望。“活着的人总要活下去。”当地一位村民对记者说。

  在伤亡最严重的晓阳村里随便走走,就会看到田边地头的墓碑,它们醒目且数量众多。在坟墓旁边的镇上,很多三四层高的小楼已经建起,十几幢小楼正在加盖,开山辟地,尘土飞扬。

  “自从井喷之后,我父母的房子就一直空着,我现在很少去那里,不想去。还有个很大的院子,死了17个人,现在里面什么人都没有了。晓阳村像这样空下来的房子有30%左右,到了晚上,有的地方一条路上去,两边没有一丝灯光。”晓阳村村民廖武说,他在那场灾难中失去了父母和妻女。

  廖武用赔款给父母和妻女建了坟,修葺了房屋,还投资了一个小煤矿。“这个钱,很沉,是我父母的生命钱,我希望能赚得多一点,给他们挣足面子,要对得起他们。”他说得有些艰涩。

  去年5月,廖武结婚了,他第二任妻子生的小孩现在已经五个月大。村支书张世连说:“我那个大点的孩子如果还活着,今年就12岁了,小的也要九岁了。”他的父母和两个孩子也在灾难中离开了他。现在,他的第三个孩子八个月大,名叫“张旭”,“‘旭’是太阳刚升起来的时候,表示一切将都要重新开始。”

  今年的春节,廖武挂起了灯笼,高桥镇又有了鞭炮声,元宵节的晚上还放了烟花。

  经济的力量

  井喷的时候,廖武正在广东打工,2003年12月24日早上,村里人给他打电话说,“快回来,家里出大事了。”到了家,他意识到,这个家只有他自己了,他的村子也没有了生命的味道,连植物也未能幸免。

  27日下午,当地卫生部门对灾害核心区内的五个村的动物尸体进行了拉网式搜索,共发现死去的兔子2275只、猪866头、鸡476只、鸭241只、狗38条、牛18头、猫七只。

  人们对井场这一带来痛苦记忆的巨大异物,感到愤怒和恐惧。对于村民门来说,杀人的是那口井。在灾难过后,人们最感矛盾的就是这口井。

  廖武说,他晚上睡不着,只要听到井场有异样的声音,就跑出去看看。当时的镇政府在深更半夜也经常接到村民的电话,问井上是不是又出了问题。

  自从井喷以后,一些村民联名上书要求搬迁。他们说村里遇难的人太多,心里害怕,总觉得鬼魂就在身边,不敢在原地居住。他们还说自己的屋子离井场太近了,以至于听不清是警报声还是机器的轰鸣声。

  “镇里的干部若稍微没有耐心,村民就有可能打人。那时甚至没有记者敢去晓阳村,靠近他们。”高桥镇党委副书记向晓华曾近距离用相机摄下了当时的情景,之所以没有受到攻击,是因为他有六年侦察兵的功夫。

  失去亲人的悲痛,理赔过程中的纠纷,以及对政府过去政策的不满,所有的矛盾都汇集到一起爆发了。无处排解愤怒和悲痛的村民号啕大哭。于是,政府对村民进行了耐心的教导,政府告诉他们,为人应该理智而现实,要看到长远的发展。

  2004年的春节,镇政府给村民送去了灯笼和对联,但很少有人家悬挂、张贴,“那个春节过得很冷。”廖武说。而井喷五个月后,油菜花开了,高桥镇的人接受了灾难的事实,他们放弃了消极抵抗,加入了重建的队伍,脸上也渐渐露出了笑容。经济期待征服了恐惧和仇恨,村民们接受了这口井。

  于是,高桥镇变了。公路通了,电话安了,手机、摩托车、汽车都有了,还有很多户人家盖了新楼。“人饮工程”使这里喝上了自来水。而那些被烧红的土地也重新种上了庄稼。此前,村民抽的烟大多几元一包,现在很多人抽20多元的玉溪。

  “开县发展的最根本因素,是大量的赔款。大量的资金使得高桥镇的发展至少加快了10年。”高桥镇党委袁副书记说,“这之前,政府每年拨给高桥镇的钱只有几十万元。”而到2004年10月18日止的审计数据表明,开县共接收救灾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18874.51万元。开县对资金的安排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死亡人员和财产赔偿以及救灾有关支出,二是安排灾后重建项目。

  在中石油的钻探队离去的时候,政府还组织了一些村民放爆竹欢送他们。又过了两个月,中石油的采气队来了。在他们的炊事班到达之前,队员都到村民家中吃饭。井场留下的灾难阴影完全成了过去时。

  辞职者马富才

  2004年1月18日,在井喷事故25天后,开县公安局高桥镇派出所成立,目的之一是为了保持稳定,劝阻上访。

  就在村民聚集在一起表达抗议的时候,重庆警方先后逮捕了六名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的工作人员,其中职务最高的是川东钻探公司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吴华。有媒体评论说,他们的被捕,标志着开县井喷重大事故的问责程序的正式启动。

  而与此同时,媒体却在追问,谁该负责,谁该引咎辞职?因为大家都知道,如果有关部门采取丢卒保车的解决方式,或者大事化小,就很难保证不会有下一个类似井喷这样的大事故发生。

  《瞭望东方周刊》也加入到追问的行列中,本刊《八问中石油》中写道:面对一个个软软倒下的生命,面对一个个破碎的家庭,面对一张张因毒气熏染而痛苦的面孔,面对灾难带来的恶劣社会影响,我们不能不发出理性的追问:

  是否有紧急预案;为何出事后井队没有立即致电所在地政府;为何井口附近居民如此密集;为何剥夺当地公众知情权;为何井上没有应有保护措施;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真正得到施行;为何不早些燃火除毒;是不是责任事故。

  无疑,这样的追问代表了全国性的民意。有媒体报道称,当时的中石油掌门人马富才压力极大。

  但很多人不知道,他们谴责的这位中石油掌门人,是将中石油带入辉煌,带入全球石油企业前十名的功臣。

  2004年1月上旬,马富才勇敢地向中央提交了辞职报告。2004年4月14日,中央批准马富才引咎辞职,十几天后,四川石油管理局一把手也宣布换人。马富才是近年来屈指可数的正部级官员引咎辞职者。此前,无论出多大的事,很少有官员引咎辞职,马的举动被认为比以前的一些官员要有道德。

  而关于中石油的垄断问题则成为2005年8月前后公众十分关注的话题,因为,油价太高了,在中国部分城市甚至还出现了所谓的“油荒”,这可能是马富才的接替者所没有料到的。

  对官员问责制和复出制的关注

  对于58岁的马富才引咎辞职一事,有媒体形容是“挥泪斩马谡”。马富才成为自200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之后,第一个被追究责任的高层领导。

  从马富才引咎辞职始,人们的注意力逐渐从井喷的灾难本身转移到对问责制的关注上。

  马富才下台后一天,密云县委、密云县县长张文因北京密云灯会发生特大死伤事故而引咎辞职;后两日,吉林市市长刚占标因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而引咎辞职;一个半月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县副县长彭仲华因韶关矿难引咎辞职……

  从此,但凡有较大灾难发生,对其相关领导的问责观念便深入人心,形成舆论的必然惯性,“引咎辞职”和“官员问责”,是2004年中国社会的关键词,并成为中国政治生活中两个重要的政治术语。

  而当人们对引咎辞职的讨论还没有完全结束的时候,马富才便复出了,2005年5月,马富才出任国家能源办副主任,并在“五一”前后就职。媒体用了一个颇有味道的词:东山再起。

  有评论提出,官员复出也要有个机制,人民日报主办的《市场报》引述专家观点称,“官员在引咎辞职后,如在短时间内迅速复职或平调岗位,实际上这是对其另外一种形式的补偿,这不仅违背了问责制对失职者进行惩罚的初衷,也在形式和过程上,破坏了公众对政策的信任感,弱化了问责,弱化了对他人的警示。”

  《瞭望东方周刊》也关注了这一事件,当时的报道说:如果去职的官员仅是道义上有责任,那么可能被重新任用。

  在马富才履新的同时,历时五年、前后修改14稿的公务员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该法第13章第82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有专家认为,此举意味着“问责”日常化、制度化和法律化。

  而此时,和马富才仕途有着密切关系的开县高桥镇的人们似乎已经不再关心这些故事,“我老爸一生舍不得吃穿,我想来想去觉得也没多大意思,人反正都要这样(死亡)。在吃上,我比以前大方些了。”廖武说。-

  井喷真相

  (节选,原文载《瞭望东方周刊》第8期,2004年1月8日出版)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朴抱一/重庆开县报道

  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负责人介绍,2003年12月24日16时,技术人员对井口原有两条硫化氢放喷管线实施点火成功,对地下喷出的硫化氢气体进行了燃烧。

  放喷管线是钻井时安装的,当压力过大时,为了减少压力,将气体从放喷管点燃,同时也做测量压力和含量等用处。罗家寨16号井的两条放喷管线分别位于井架50米附近。

  但是,这个时候剧毒的硫化氢已经在40兆帕的压力下喷射了整整18个小时,这些气体在空气中散逸,最终导致了243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陈应权12月27日说,该井的硫化氢含量达151克/立方米。而正常情况下,人吸入760毫克/立方米—1000毫克/立方米数秒钟后就会出现急性中毒,呼吸加快直至呼吸麻痹而死亡。

  据专家介绍,点火放喷后罗家寨附近的毒气含量开始降低。

  一位钻井专家说,硫化氢喷出来死人是很正常的,但是死这么多人,值得人们反省。在媒体讨论种种预警机制、研究是否疏散及时的时候,一位在重庆工作的开县人王先生致电《瞭望东方周刊》问:

  既然点燃硫化氢能使喷出的气体变为无毒,为什么不在井喷后立即点燃?

  王向他学钻井专业的大学同学咨询,该同学说,是不是要点燃井口或者在放喷管点燃,不是基层的工人能决定的,而是要由领导层决定。

  《瞭望东方周刊》就此分别向两位资深的钻井专家咨询,一位专家说,如果井口立即点燃,必然导致整个钻井设备被烧毁,这位专家判断说,16号井使用的是电动钻井设备,属于比较先进的设备,价格也不菲,川石油的工作人员讲,整个设备总价超过数千万元。

  另一位专家也说,如果在井口点燃,可能导致井口破坏,以后封井就非常困难。而且,大量的硫化氢燃烧会给周围环境带来很大破坏。此前新疆的DNa2井井喷时井口被破坏,压井整整用了两个月时间,但未造成死亡。

  同时,如果从两个放喷管点燃,中石油的专家也可能担心放喷的火星会点燃钻杆喷出的硫化氢,结果依然一样。

  川东钻井队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就像父母爱孩子一样,让石油人把自己辛辛苦苦钻出的井点燃,是很难的。

  中国石油大学一位资深钻井专家说,在一些发达国家,首先考虑的肯定是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即便是上亿元的设备,也无法和人的生命作比较。

  发达国家通行的惯例是,在钻井前,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签订开发合同时要加入环境保护条款,确定当发生什么意外时就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如果规定开发商必须点燃,那么开发商就必须遵守合同。

  王先生对《瞭望东方周刊》说:“你们应该把这个问题提出来,究竟是开县老百姓的性命重要,还是石油公司的钻井设备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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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亮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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