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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政策 强制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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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颁布了新政策,强制要求企业涨薪,来看看具体是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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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意见》,首次将企业是否涨工资列为企业每年的劳动保障证年检和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稽核的重要内容。今后,企业如果没有按要求执行工资指导线,将可能受到相应处罚。该政策试图解决某些企业拒绝诚信协商、合理调整劳动报酬的问题,体现了当地政府促进劳资分配公平的决心,弥合分配差距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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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实施意见”对不同情况的企业做出了不同的安排。只要企业有经营活动的,不论本年度是否盈利,应按不低于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6%的幅度为员工增薪;另外要求经营正常效益好的企业,须以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20%的幅度为员工增薪;持续经营亏损企业,在征得本企业工会或职代会同意后,可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6%)确定增薪水平,但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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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中规定,若企业拒不执行年度增薪计划或弄虚作假,将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59条进行处罚。该支付条例第59条规定,违反工资支付条例的最高罚则(只要不酿成治安事件或构成犯罪)是对企业(也可对企业法人及直接责任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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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例:广东工资倍增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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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答复有关的委员提案时说,我省从今年起实施“工资倍增计划”等三大计划,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从2008年开始,全省职工工资每年递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资水平翻两番,让职工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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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纷纷抱怨,经营状况不佳,经营环境差强人意,难以有足够的盈利空间给员工涨工资。如果非要强制涨工资,只能以裁员“对冲”。而在全社会“保就业”的大环境下,只好牺牲工资,保住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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