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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关于自律与他律的争论:媒体出了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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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来看,似乎我们只有两种选择:反对他律,但自律又是一种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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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自《非诚勿扰》开播至今,受到的批评就零星不断,媒体的反思也屡见报端。但是这些反思和批评并没有对节目产生任何实质影响,但是由于“丑闻经济学”的媒体现象,这种批评和争议反而让节目的收视率越来越高,其他同类节目也纷纷模仿,通过这种出位的言论和拜金噱头吸引关注。不管人们怎么批评、专家如何表态,高收视率却是实实在在的。此时,电视台改变“导向”的动力并不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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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与媒体相关的行业协会几乎难以发挥作用,在政府的媒体管理部门对假新闻、恶俗电视节目做出规范和处罚前,很少有媒体的行业协会表达意见。这样看起来,能对电视恶俗节目真正产生影响的,除了广电总局的行政干预,就剩下电视台的自律了。但每一次行政干预都会遭诟病,而媒体的自律,在收视为王的规则下,又那么的软弱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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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并不赞同通过行政干预的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从电视节目的长远发展来看,过多使用行政干预,并不利于媒体内容的创新和发展。而且全国有那么多大大小小的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单靠广电总局通过行政手段去一一规范,怎么能忙得过来?而单纯指望媒体以“自律”的方式远离低俗,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单一的指标之下,收视率以及由此带来的广告收入等,仍是衡量一个节目和电视台最重要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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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行政干预的惩罚性又太弱,根本无法遏制电视台今后再次播放低俗节目的冲动。恶俗选秀被规范后,又出现了恶俗电视相亲,就说明了这一点。但是行政性干预又经常是一刀切的做法,每一次行政干预之后的节目,几乎都面临死掉的境地。于是就造成了这样一种悖论:越管制,越缺少自律,而自律越少,管制越多。许多节目一放就乱,一治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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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喧嚣之后的反思:社会生病了,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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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金”成了社会病,媒体怎么办?其他人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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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时下日益盛行的金钱至上观。由于极左意识形态的崩溃和市场规则的流行,也由于缺乏诸如宗教一类信仰的缘故,国人从鄙视金钱到崇拜金钱和物质,更由于现实的官商腐败现象和社会某种断裂,高房价等造成了青年人巨大的生存压力,人们再不重视物质,恐怕也不能否认“没有钱万万不能”的现实。将这些病因,推到一个或者几个电视节目身上,确实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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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拜金成了一种真实表达,这也绝不等于说拜金就不再是庸俗的价值观,更不代表电视节目的低俗就由此获得了合理性。不管他们态度上显得多么张狂,但那些言辞的背后,其实是一种缺乏人的尊严的虚弱,是当今人们生活状态和精神状态的一种折射。但是在现实社会里,我们看到的却是,媒体打着“真实反映社会现实”的幌子,大肆炒作这种庸俗的价值观念,以换的收视率。我们需要一个自由的媒体,但同时我们也需要一个负责任的媒体,二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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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国为例,美国是世界上对电视节目内容最早进行管制的国家,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系统。从力量层次上看,可以分为五级:宪法基础,法律规定,政策制度,行业规范,公民监督。当内容和标准以明确的形式规定了出来,对于监管者和媒体来说,都会有一个明确的行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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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一个节目的意识形态“不健康”,社会应该有很多抗议机制:传媒和学界批评;社会团体发表声明谴责、受众拒绝收看并抵制节目广告商。台湾《苹果日报》“动新闻”被指责低俗时,就有媒体观察基金会、妇女新知、励馨、全台教师会等约二十个台湾民间团体,到壹传媒大楼抗议;还有行业协会对这种节目发表意见并作出干预;司法机关则就是否违法问题进行调查……与这样的现实相比,我们还有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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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七部委联手针对互联网开展“反低俗”行动;而从“艳照门”到“闫德利事件”,我们一直在“反低俗”;这几天,台湾也掀起了一场“反低俗”行动。这个问题兹事体大,值得一谈再谈。本专题则希望透过苹果日报“动新闻”这个个案,探讨以下问题:什么叫新闻自由?政府管制的限度在哪里?法律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行业自律到底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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