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官员非正常死亡是个晦暗问题
2009年12月31日 08:44现代快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作者:刘洪波

一年终了,免不了各种回顾,2009年“13名官员非正常死亡”,算是比较特殊的回顾。

报道说,13名非正常死亡的官员中,只包括自杀或者个别意外身亡的,并非全部。我想,哪里能够有“全部”呢?这样的资料不是保密不保密的问题,而是到底存在不存在的问题。《广州日报》说13个,恐怕只是看到那些被报道的,但官员非正常死亡未必会有报道,而且是否会有哪个部门统计官员非正常死亡的数据,也大可存疑。

没有非正常死亡数据的,不只是官员群体,而是所有群体。

非正常死亡,是一种晦暗不明的现象。“非正常”的冠词,使这种死亡变成某种难以启齿的事情,变成社会或者政治意义上的灰暗证据,从而使这种死亡变成一种言说的忌讳,进而变成研究的空白。饿死会变成“浮肿病死亡”,自杀会变成“自绝于人民”,都意在使“非正常”在字面上变成正常。

今天,情况当然是有所改观了,“非正常死亡”的词语可以出现,自杀可以作为问题研究,然而忌讳也不能说完全消除。死生问题的重大性,在非正常死亡问题上,以一种令人不敢正视的方式而扭曲表现,以至于可能会有个别的案例报道,但基本不会出现社会整体以及某一个群体的非正常死亡状况的描述。

13个案例,并不等于一年间官员非正常死亡的全部,也难以说明官员非正常死亡是否高于其他人群,难以判断官员非正常死亡是否真的如专家所说“成几何级数增加”。没有历年数据对比,“成几何级数增加”的结论是可疑的。没有横向对比,说官员成了高危人群也是缺乏依据的。官员非正常死亡是不是比大学生更常见?

非正常死亡确实是一个被掩蔽的问题。它或许会得到“内紧外松”的预防(例如对青年学生),或许甚至连“内紧外松”的预防都没有(例如对农村老人)。

官员非正常死亡,就发生的概率而言,是否高于别的人群,难以判定。然而,就其产生的影响来说,无疑要大得多。这就是说,它更容易被视为一个问题,更容易 “问题化”。选择权力之路,就是选择最少的隐私、最小的私人空间,唯其如此,公众才得以可能发现权力运行中不光明的部分。

现在,几乎每一个官员非正常死亡案例,都能让人猜测官场倾轧或者腐败内幕。这样的猜测对某个官员或属冤枉,总体上应视为官员群体一般形象的反映。民众心理上已认为腐败、权力私斗是官场的缺省值,这种认识是扭曲的还是真实的或可细论,但问题显然不能以“民智低下”进行解释。

事实上,“工作压力大”经常会作为官员非正常死亡的解释。这是一个看起来有“好效果”的解释。如果工作压力大的解释真实,就表明“大官管小官”的压力传导机制比“民众管官员”更加容易导致非正常死亡。这就是说,这种解释越是正确,则越应成为改变权力约束机制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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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洪波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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