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草案)把我害惨了
2009年09月04日 12:14凤凰网评论专稿 】 【打印共有评论0

真是害死我了,昨天下午找了半天资料,想就《行政强制法(草案)》做一个自由谈专题,结果发现这根本不是一个我能够掌控的话题,很痛苦。但这个事情确实很重要,好几天前我就在念叨要拿来做个专题了。

首先说明一下,不要望文生义,看到这个法律名称就不舒服。这是一个用来规范政府强制行为的法律,这里面当然有授权,但同样有限制。很简单的道理,咱们不怕政府强制(哪有政府不强制的?),就怕随意强制。我一高院的朋友前几天讲了个“反革命赌博吃屎致人死亡罪”的笑话,太长了,大家搜索一下这个词就能找到。文末他说:“谨以此文,献给1979年《刑法》颁布30周年,并提醒大家,一部完备、稳定、限制司法者无限想象力的《刑法》,对建设法治社会有多重要。”说得难听点,在政府强制方面,咱们就处于“反革命赌博吃屎致人死亡罪”阶段,迫切需要一部法律出台。

这么说可能大家还是不明白,举个例子,如果《行政强制法》能审议通过,城管执法可能就成问题了,因为他们“没有行政强制权”;再比如说,物业纠纷你被告上法庭,也没人敢半夜来堵你“被窝”了,更不敢对你停水停电。随便举两个例子,怎么样?这部法律重要吧?所以《行政强制法》才被称为规范政府行为最重要的三部法律之一(其他两部已经审议通过,就是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解决的是“乱处罚”,行政许可法解决的是“乱审批”。

好,重要性说清楚了,准备做专题。第一步,我总得看看这个法律草案吧。说到这里插一句,昨天看腾讯的评论编辑刘彦伟说,他做专题,是看条文的。他说:“‘看条文’就是指看各种政策法规的原件。听起来这是如此简单平常,但据我观察,这个行业里能做到这一点的都不多,否则不会放眼望去,一些只要看看条文就能避免的谬误横行媒体。‘看条文’其实说易也难。难就难在消耗时间,记不清有多少个做专题的通宵,我是在‘看条文’中熬过的。”这话我深表认同,之前在《给时评作者提五个最基本的要求》也大致表达过相似观点。诸位可以点这个链接进去看看,这个法律草案分了9页,上万字,看完就要两个小时。然后再看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行政强制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这个短一点,只有三千多字。

看完,登录人大网站,一眼就看到“行政强制法草案征求意见”,很醒目,点进去,到现在已提意见数有1790条。用真名登录,打开提意见的页面,设计的很好用,但是看了一会,我一个字都不敢写,退出了。原因很简单,不是我缺乏胆量(这不需要什么胆量),而是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提意见——看条文还相对简单,要针对字斟句酌的条文提出意见,这哪里是一个临时抱佛脚的人做得到的?想起我那篇关于举报贪污渎职有奖的评中评,当初也是登录高检举报中心网站,结果发现“好多常识我都不知道”。

这是很糟糕的体验,我们经常说政府要倾听老百姓的声音,要利用老百姓的力量,这么说说很容易。但真要去做,却发现自己其实完全不具备那个能力。这能怪谁呢?总不能这个时候也光是怪政府吧?这是娜拉出走之后面临的问题。这时候我能理解为什么有“逃避自由”一说,“自由”实在是一件很累的事情。那么,这么难的事情,我们还是把它交给专家,交给精英?——不管它对我们有多重要。

带着沮丧的心情下班,在地铁里看《齐格蒙特.鲍曼》,看到这么一段话,很是感慨,摘录如下:

对什么是“确实的”、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应该做的”发表意见的任务太重要了,以至不能交给一直在实验室、工场、图书馆里不停地工作的“专家”。被统治的大多数人必须被带入到行动中去。但在此刻,普通的男女却处于不利的位置。他们所知甚少,缺乏力量,又无所期望。结果是“专家”和民众之间的交流被扭曲了。

专家们应该发挥新的作用,他们应该和其他社会成员进行开放、平等的对话。专家们必须停止垄断地控制交流的过程。普通民众应该将自己组织起来,排除剥夺他们的知识、权力和远大抱负的体制障碍,通过获取这些事情来解放自己。

假如对话开始进行,假如普通民众的观点被认为是重要的,那么他们将会发现更多地对知识和权力的需要,并且付诸行动去获取。普通的民众越是成功地获取这些东西,他们互相之间的对话以及与专家之间的对话就越是富有竞争力和成效。

既然交流的窗口已经打开,不管有多难,我们就应该努力参与。于是我想,这期自由谈专题还是得做,我们可能做不了专家,但是我们可以把我们的困难,我们最真实的体会展现给大家看。

顺便说一句,自由谈是我们新推出的专题,周一到周五每天一个,到今天是第81期。我们一直在摸索,所谓摸着石头过河,所以甚至连名称都没想好(前段时间一直叫“每日话题”,后来才改成“自由谈”)。昨天想了一句口号,叫:自由谈,越谈越自由。说这些不是做广告(虽然我希望大家能够像关注我们“评中评”一样关注“自由谈”),而是正如鲍曼所说,民众必须加入到公共事件的讨论中来,这样才能拓宽我们的自由。再解释一下:这里的“自由”,不仅仅是通常所说是政治自由、言论自由,而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由”,有“解放”的意思。比如说,我们做的刘德华的专题,是希望揭示异化,让人性更自由;我们做的小学生的专题,是希望他们受教育的条件更好,发展更为自由。

我们不是专家,但我们希望在普通民众参与公共讨论的道路上尽到自己的一份力,就好比《行政强制法(草案)》,虽然我们也不懂,但还是要谈,我们不懂,网友里面总有人懂吧?这条路,原本就是应该大家一起来走的。

最后,希望您能够点开下面几个链接看看——也许你和我一样也不懂,不要求看完,我只是想请您体会一下那种感觉——也许您的感觉和我一样糟糕,但是没有糟糕的感觉怎么知道该做些什么呢?

1、《行政强制法(草案)》全文

2、关于《行政强制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3、中国人大网

4、中国人大网《行政强制法(草案)》征求意见

谈吧,谈吧,越谈越自由。

凤凰网评论编辑: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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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远文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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