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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就应该“一刀切”
2008年10月16日 08:28新闻晨报 】 【打印

作者:童大焕

10月15日《人民日报》报道称,今年以来,各地(主要是中小城市)密集推出户籍改革措施,2020年前将有实质突破。但在不久前举行的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上,专家学者均认为制定全国统一的户改时间表不切实际,不应该全国"一刀切"。

户籍改革的目的,不就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赋予公民在神州大地自由迁徙的权利,同时也保证移民二代在祖国的任何地方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和高考权利吗?如果允许各地各自为政画地为牢,只从廉价劳动力中得到好处而不对劳动力承担责任,那还叫户籍改革吗?干脆叫户籍割据更贴切些。

有人认为,我国人口总量大,地区发展不均衡,加之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在户口迁移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调整方面,既要确保基本政策的全国统一,又要兼顾各地的不同情况,特别是城市的综合承受能力,给地方一定的自主权。比如,对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等人口压力较大的特大城市,应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户口迁移政策,防止人口过度膨胀。对中小城市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则要适应加快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限制。

这是长期以来关于户籍改革的主流观点,但显然未必正确——正是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以及各城市各筑城墙的户籍政策,使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无法建立,进而导致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越来越大。因此,弭合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裂痕,就要从全国统一的户籍政策中撒开口子,而不是等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缩小后才来进行全国统一的户籍改革!2007年,中国农民人均4140元收入中有90%来自进城打工收入,它已经确凿无误地证明,中国不可能在要素市场分割的情况下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解决三农问题,应该最大限度着眼于城市。10月14日,中国社科院发布《人口与劳动绿皮书(2008)》也指出,在过去的17年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额差距增加了近12倍。2007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相差近万元,农村居民收入只占城市居民的三分之一。要解决这一问题,当务之急是从体制上解决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问题,使农民有更多的进城机会,而且是平等就业和享受公平收入待遇的机会。

在此新一轮户籍改革呼唤中,大城市作为曾经在原有的二元户籍体制中享受到最多新进城廉价劳动力人口红利的地区,有义务、有能力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在户籍改革中走在时代前列,而不是相反——采取比中小城市更紧的准入政策。而中国的城市化发展趋势,也是高密度大城市化,而不是中小城市化;从已有的经验教训看,大城市户籍管制也无法限制住人口机械增长的脚步,北京、上海光每年新增的外来人口就达四五十万,相当于一个大中型城市人口数量。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这一论断,也为户籍改革指明了方向。今天,全国统一的户籍改革已经箭在弦上。没有户改,同工同酬难以实现(农民工收入平均不到城市工人的三分之一),中国7亿多农民的内需无法启动,中国70%的经济增长靠出口拉动,在全球金融危机下已经很受伤,今后还会受更多的"内伤";移民二代的教育保障和亲情保障难以实现,5200万留守儿童和数千万流动儿童将成为未来中国巨大的忧伤与隐患。

全国统一的户籍改革,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土地改革,甚至是比土改和农村社会保障更能解决农民收入和平等发展权利问题的"牛鼻子"。

原题:户籍改革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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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童大焕   编辑: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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