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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稿费再思考
2007年12月12日 10:12新华网 】 【打印

 

毛泽东选集

 

首先。我同意那篇评论的结论,应该从私法的观点看待毛泽东的稿费,而不要把这个问题政治化。应该把这笔1.3121亿元人民币的巨款视为毛泽东的个人合法所得。“毛泽东稿费问题”告诉我们,涉及任何人的财产,都应当有清楚界定,公私分明。

最近读到《毛泽东亿万稿酬的争议》一文,以及评论《“毛泽东的稿酬”应该归谁?》,引起了兴趣和联想。伟人毕竟是伟人,稿费对于伟人是小事,但伟人的小事也意味深长。

首先我要说明,我同意那篇评论的结论,应该从私法的观点看待毛泽东的稿费,而不要把这个问题政治化。应该把这笔1.3121亿元人民币的巨款视为毛泽东的个人合法所得,据此,他的亲属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也属合法权利。

评论反对这样的意见:毛泽东是属于全党的,毛泽东著作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毛泽东留下的稿酬不是留给江青和亲属的,评论的这个主张是正确的,但既然毛泽东是伟大的政治人物和历史人物,他的稿费与政治和历史条件的关联,也需要讲一讲。

我至今清楚记得我头一次听到“毛主席的稿费”这个说法时的惶惑和震惊,那是在1976年底,全国正在开展揭发批判“四人帮”的政治运动。据材料说,江青的罪行之一是去毛主席那里大吵大闹,严重影响了毛主席的安宁和健康,她为了过奢侈的生活,索要毛主席的稿费,毛主席被纠缠不过,从稿费中拿出几万元钱给了江青。

“数万元稿费”这个说法对我―――不用说以及我的同龄人―――犹如五雷轰顶,因为我们是“文化大革命”的过来人,“文革”中我们响应毛主席的伟大号召“反对资产阶级法权”,而稿费典型地属于“资产阶级法权”,且不说几万元在那时完全是天文数字。记得“文革”初期把巴金、杨沫等著名作家当“黑帮分子”揪出来批判斗争,他们的罪名之一居然是收受巨额稿费,数额好像是从几万到10多万元。以我们当时的革命觉悟,这些“黑帮”真是罪有应得。但是,怎么解释领袖巨额的稿费呢?更何况,“反对资产阶级法权”或许可以说对巴金之类的“资产阶级分子”不适用,而无产阶级的领袖无疑是应该以身作则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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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友渔   编辑: 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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