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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员风潮呼唤“社会和约”
2007年11月27日 15:43新京报 】 【打印
相关标签: [中国社会] [中国制度] [劳动合同法]

11月24日《成都商报》报道,一家四川企业突然宣布裁员2000人,引起了广泛关注。而上周,由于国内成本的增加和对于新《劳动合同法》的忧虑,奥林巴斯等一批外资企业,决定将其中国工厂关闭,撤退到马来西亚、越南等地。

新《劳动合同法》应该给无数的劳动者带来欢欣鼓舞,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缺少一种类似的“社会和约”。企业员工的收入与保障,都需要企业负担主要责任,而企业作为一个追求利润的实体,其承载能力有限。假如10年之后,一个企业利润下滑,或者是出现动荡,它又何以承载员工个人乃至家庭养家糊口的重负?

而在一些社会福利保障机制健全的国家,公民的社会保障的途径则广泛得多。在北欧一些国家,公民失业之后领取的救济金,基本够其基本的生活开支,瑞典中央政府用于公共社会保障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50%,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是国民生产总值的60%。而在以竞争闻名的美国,由美国社会保障署、劳工部、人类健康与社会服务部联合提供的各种全民性保险和福利补助,也足以分担公民的大部分社会保障,其中很多项目都是政府出资。失业保险等则由政府与企业协商,共同出资。

而目前在中国,许多员工社会保障的责任,都转移到了企业身上,员工的各项保险,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员工,都是由员工个人和企业分担,缺乏公共财政的有力支持。同时,更为恶劣的是,在一些地方,连数字可怜的社保基金,都被挪用。

下一页:企业、政府和工会之间制订一份“社会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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