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强势集团并非各自为战
广州的垄断利益集团属下都包括些什么行业什么人,我们不得而知。但垄断的特征几乎无人不晓:仅此一家,别无分店。因为资源的垄断,经营的垄断,甚至行政许可的垄断,就有了几近为所欲为的条件,就有了攫取暴利的方便。哪个行业一旦占了垄断的先机,想不做大做强都难;哪个人一旦幸运地入了垄断行业的门,就不愁不先富起来,成为风光一族。显而易见,垄断利益的强势,不是源于经营上的宏韬大略,不是因为哪个企业家出类拔萃、有九天揽月五洋捉鳖的本事,而是一种不当的剥夺与占有。这种因垄断而得的强势,与人的学历智力能力劳动态度精神境界关系不大,强势的程度只与垄断的程度相关,因而不被社会大众认可是注定的。
至于特权利益集团,按照我们的社会制度与主流价值标准,根本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不论是普通百姓,还是社会精英,对特权阶层有着较为统一的认识——那是仰仗权力滥用权力非法牟取私利的一伙人。他们权力的获得,也许并不违法违制,但一朝权在手,都会毫无二致的改变权力的性质,不是权为民所用,而是只把私利谋。特权利益集团的强势,必然在损害国家与人民利益的基础上立足;所以,比之垄断利益集团,特权利益集团的存在危害更大,特权利益集团的强势,也是对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更大威胁。
坦白地说,初见强势利益集团的提法,特别是五大强势利益集团的具体化,很是让人疑惑的。这五大强势集团的产生,是我们这个社会正常健康的标志吗?或者进一步质疑,为什么产生诸如“垄断利益、特权利益,灰色收入利益”这类并非与社会文明与进步正相关的强势集团?“垄断”、“特权”、“灰色收入”等做大做强了,是不是证明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弱势?
更让人不安的是,这五大强势集团并非各自为战的。他们既有联手的需要,也有联手的条件,一旦结成强势集团联盟,其“强势”的综合能量,可能会产生几何级数的递增。垄断将因特权的庇护而得以巩固与强化,特权可借垄断之手而牟取不义财;财大气粗加上位高权重,则可以轻而易举地收买话语权,从而模糊是非观念、颠倒价值标准,使所有不合法不道德的利益占有披上“成功人士”的袈裟,戴上“竞争而优”的光环。毫无疑问,强势集团的结盟,势必造成对社会非强势群体更大的挤压,社会正义的实现也将面临更大的障碍。
有学者就如何应对强势集团出主意:让他们学会按规矩办事。我看这是把错了脉,开错了方子,如果这样天真的一厢情愿能抵事,强势集团根本就没有生成的可能。许多事实证明,并非社会缺少规矩没有法制,而是因为规矩法制被践踏,才使与社会理想背道而驰的强势集团越做越大,不可一世。其实,倒是我们更有必要学会点什么——在正视强势利益集团客观存在的前提下,分析研究它的成因,铲除它得以生成、扩张的社会土壤。至少,我们应采取正确的对策,将强势集团对弱势群体、对整个社会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限度。
文本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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