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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距离农民工到底有多远?
2007年09月30日 10:04红网投票数: 顶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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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眼下一些财力浓厚的犯罪份子,是如何充分运用金钱威力的,即使他们被司法关押了,但他只要有钱,其家属就可以支付每分钟昂贵得令人咋舌的律师代理费,从而几个大律师就车轮大转地到拘留所去会见当事人,而这样的结果,他的合法权益显然就得到了最大化的享用;然而受害的穷光蛋,那是不会有人去主动关心的,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就不可能得到应有的尊重。最终,侵权者逍遥法外,受害人却因赔不起诉讼费而忍气吞声,怒骂法院不是人民法院,是金钱法院,显然这怒骂是骂得有道理的。

过高的诉讼费让受害的当事民众不得不把公民应享有的权利视为“高消费”,这是对当前的司法界的公平性的一种鄙视。国家政府如果确实要想在司法公平性上有所突破和有所作为的话,那么就应当在法律上决不搞那种表面的“人人平等”,而在承担诉讼费上,让富人和穷人应当有所区别。笔者认为,富人一旦侵犯了弱势群体者,法律就应当让富人先承担诉讼双方的全部费用,只有法律上的保护重心偏向弱势者,法律才会显得真正的平等和平衡,也才能遏制强势者欺凌弱势者的恶劣趋势不断扩大。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孙立平教授在8月15日《新京报》上指出:“我们现在是生活在一个经济迅速发展,贫富差距在急剧扩大的社会当中,我们如何使得绝大多数人在这个社会当中能够有一个生活的位置,能够有一个生活的空间?我们不能否认经济在迅速发展,我们绝不能否认绝大多数人的收入和生活在改善,但是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近些年来底层的状态实际上是有恶化的趋势。为什么?就是底层对于这个社会来说,他已经分出来,整个底层在社会当中已经越来越找不到位置。”

而这里的位置,孙教授认为有两点,一个是教育,一个是就业。笔者认为光这两点还是远远不够的,更要有实质性的法律保障权。前一阶段有人呼吁法律援助,而这种援助大都依靠社会的公益活动来支撑,这是一种缺乏社会保障和缺乏积极意义的援助,很不靠谱。

2007年9月22日,“中国社会保障论坛”2007年年会在北京举行,围绕社会保障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深入的讨论。权威人士指出,公平性是指社会保障体系应该为不同性别、不同民族、不同职业的全体公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如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等,用来缩小社会成员发展结果的不公平。

当前我国除了有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外还应当在法律保障上有所突破,没有法律上的公平,其他公平都是毫无价值的,而且它必须上升到由立法上的倾斜来加以保障。经济能力的改变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也是极大多数民众短期内无法得到改善的,但立法保障是却长期永久的,不管你来自哪一个底层,只要权益受到强势者的侵犯,政府就有责任为他们免去全部的起诉费用和聘请律师的费用,待诉讼结束后,再由侵权的败诉方去全部承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突破原来的那种低层次救济性质的援助,而是具有前瞻性的那种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保障,使穷公民为了维权而不怕和富人打官司,甚至乐意和他们在法庭上较量,只有这样,社会才会真正的安定和谐。李逊达

公众表达:让公民时刻沐浴在生命尊严之中

朱四倍(河南教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7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代表。温家宝提出要爱惜每一位矿工的生命,把安全生产作为政府和企业的重要职责,时时刻刻都要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要爱惜每一位矿工的生命,让我们看到了所有公民生命的价值和尊严所在。康德说过,一个有价值的东西能被其他东西所替代,这是等价;与此相反,超越一切价值之上,没有等价物可替代,才是尊严。而每一个人不被降低对待,正是人之尊严所在。不论我们身处的世界发生多么深刻的变化,尊重每个个体的尊严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作者: 陈才   编辑: 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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