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暂缓在旱区强制执行
2010年04月08日 02:05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 (记者李静睿)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为抗旱救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暂缓受灾单位和个人相关案件的强制执行。广西高院称,灾情时期要注意执法时机的选择,特别要暂缓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敏感案件的强制执行活动,尽可能避免因执法引发矛盾激化的事件发生。

通知还要求,对在抗旱救灾工作中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要依法从重打击,保证农民放心购买农用物资;对贪污、挪用救灾款物等渎职犯罪,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确保良好的救灾秩序;对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抢水、非法引水、截水或者哄抢抗旱物资,阻碍、威胁有关部门或者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广西高院还提出要不断强化调解职能,对抗旱期间可能出现的抗旱保苗方面的紧迫问题、抗旱中争水引发的纠纷和矛盾、人畜饮水、森林防火、春季生产、抗灾救灾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加以调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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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师生喝上干净水”

据新华社电 目前,遭受特大旱灾的云南省有13000多所中小学校受到旱灾影响,涉及师生350多万人,不少边远山区学校出现饮水困难需“送水”。云南省省长秦光荣7日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抓好抗旱保教工作,确保学校师生有水喝、有安全放心的水喝。”

秦光荣在“抗旱保教”动员会上说,要继续派灾情核查组,逐乡逐校核查灾情,按学校逐一制定用水保障方案,确保一校不漏、一人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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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静睿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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