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煤矿事故与四年前同属龙煤集团的七台河矿难如出一辙,片面追求产量,生产效率低,忽视安全生产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
11月21日2时30分,黑龙江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目前(本网注:指记者发稿时),已确认有107人遇难,仍有1人下落不明。
这一证照齐全的国有重点煤矿是一座拥有3000多名矿工、年核定产煤145万吨的现代化煤矿,属于高瓦斯矿井。
“矿井生产布局不合理,点多、面多、人多,环节复杂,而且生产工艺落后,机械化程度低,劳动效率低”,龙煤集团董事长高崇事后反思,在不安全因素多、不安全环节多、不安全行为多的情况下,安全管理没有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
对于一个核定年产量140万吨的矿井,事发当天夜班下井竟达500余人,白天达到1000人,采掘开拓的工作面达到30个的非正常状况,从正在指导工作途中赶到现场的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指出,“这是一起明显的责任事故。”
就在“11·21”事故发生之前十天之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及黑龙江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先后在鹤岗进行了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督查调研,但敲警钟的方式没有能扭转新兴煤矿“不安全因素多、不安全环节多、不安全行为多”的状况,更没有能阻止事故的发生。
而在四年前的2005年11月27日,同属龙煤集团的七台河分公司,发生了致171人遇难的震惊全国的煤尘爆炸事故,教训为鉴也没有能防止“11·21”事故的发生。
作为一家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何以在不到四年内连续发生两起百人以上的恶性事故值得反思,对近来死亡人数较多的几次矿难,更多地集中在国营大矿的现象更应警醒,在能源特别是煤炭需求不断增长、煤矿开采条件愈加恶化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好经济与安全之间的关系,成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首要课题。
偶然中的必然
对于“11·21”重大事故,黑龙江省省长栗战书表示,总结矿难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国有重点煤矿近四年安全形势比较平稳,一些煤矿企业思想麻痹;其次是一些产煤市地方政府不能妥善处理发展和安全生产的关系;再次则是瓦斯管理还存在着薄弱环节;还有是在部分地区,仍有不具备条件的煤矿顶风生产。
回顾新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经过,可以发现上述事故隐患端倪:
其一,近两年来,黑龙江的七台河、鸡西都陆续发生过矿难,但煤矿企业思想麻痹严重。
其二,一个年产量140万吨的矿井,夜班的井下人员竟然有500余人。为了多出煤,采取多头并进,多挖快出,势必“萝卜快了不洗泥”,视安全隐患为平常。据媒体报道,发生事故的新兴煤矿在瓦斯浓度达到1%的超标条件下常常是依旧继续作业,在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时仍不让工人撤离,等着瓦斯浓度降下来再继续挖,漠视瓦斯事故警戒线。
其三,在小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情况下,国有煤矿被认为矿井普遍安全措施做得比较好,巷道比较宽敞,通风和光照都比较好,矿场对工人的安全工作也很重视。但在新兴煤矿,在瓦斯爆炸之前53分钟警报已经拉响,但最终仍有百余人未撤离。
龙煤矿业集团鹤岗分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张金光解释道,事发时井下有多个工作面,每个工作面离地面的距离不等;再有可能是煤与瓦斯产生冲击波,部分巷道被堵塞,有的矿工没有走出来,这是造成死亡的重要原因。
但骆琳局长认为,事发矿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井下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在大范围瓦斯超限并达到爆炸界限的情况下,未果断实施全矿井停电撤人。”
在事故发生之前的11月18日,以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荣吉为组长的省政府安全生产督察调研组一行6人,对鹤岗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为期5天的督察调研。11月11日至13日,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付建华为组长的煤矿安全生产调研组在鹤岗召开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座谈会。但“点多、面多、人多,环节复杂”的新兴煤矿却没有对安全做到有效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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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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