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实行弹性退休 最晚68岁
2009年03月13日 05:19东方早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东方早报记者 俞立严 发自北京

弹性退休,最晚可到68岁,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院长陈振楼提出了“建议实行灵活弹性的退休制度”的意见,陈振楼代表建议改革我国的退休制度,实行灵活的弹性制度,规定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超过65岁,符合条件的可以延迟至68岁。

老龄人口急剧增加

“随着我国劳动就业形势严峻和老龄人口的急剧增加,法定退休年龄的改革已是势在必行。”陈振楼说,实际上,对于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探索的主要动因和依据,国家的养老金支付能力并不是唯一的选择性决定因素。

陈振楼认为,可以有以下几项参数综合考虑:一是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及背后支撑的国家经济实力,二是劳动者的人寿实际变化状况,三是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及生活质量的变化等。劳动对于人类维持生存是必需的方式,但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才是人类生命的幸福衡量指数。判断一个社会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否合理,主要看劳动者退休后的总体生活质量是否能提高,充分的休闲享受能否依靠一定的经济条件予以支撑,社会生产力是否提高和社会成本是否相应减少等。

法定退休最晚不超65岁

为此,陈振楼建议,改革我国的退休制度,实行灵活的弹性制度:规定法定退休年龄,最晚不能超过65岁,目前55岁以上的职工,希望60岁退休的,应当允许。男女退休年龄逐渐统一,如有差异,可以缩短为2-3岁。

陈振楼还建议,在咨询、研究、设计、教育、编辑、创意等智力行业领域里工作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只要身体健康,可以延迟至68岁退休。在一些劳动强度高、安全风险大,以及其他特殊行业工作的,则应采取刚性的法定年龄退休制度。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可以与实际退休的年龄分开,政府则实施对延迟领取养老金的鼓励政策。

同时要积极实施相关的综合配套改革,如: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不同的养老保险待遇进行大力调整,减少过高的不合理差距;按照每年的物价指数,相应调整养老保险基数;提高市民有关住房、医疗、教育三大公共福利保障水平;切实改变垄断行业、政府机关等与社会平均收入差距过大的不合理现象,使社会的公正、公平、公开得以有效体现,凝聚社会向心力,让劳动者心情舒畅地工作,快乐地享受退休后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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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俞立严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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