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全国两会八大立法呼声盘点
2009年03月13日 05:12燕赵都市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本报特派记者 郭天力

■公民基本医疗保障法

倡议人:南京医科大学教授孙南雄委员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院长曹书杰代表

孙南雄委员认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应当将医疗公平作为医疗制度改革的核心。为推进医疗公平,应率先制定公民基本医疗保障法、医院法等法律。

曹书杰代表说,“医闹”问题已经发展到相当普遍的程度,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应法规为医疗场所维持正常工作秩序提供保障。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倡议人:部分代表委员

全国人大代表、中纪委副书记何勇表示,中纪委正在想办法制定官员财产公示的有关条例或者规定。新疆阿勒泰的试点经验将是重要的参考。何勇说:“我们正在研究和论证这件事情,正在想办法制定这个。阿勒泰也在积极地试点和探索,有积极的作用,我们正在考虑它的方案。不过它只是一个地区,如果要在全国推进这件事情,肯定还有很多需要再完善的地方。”中纪委表示,将派员考察新疆阿勒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先行赔偿制度

倡议人: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宇

刘红宇提出,尽快设立食品安全行业赔偿基金,凸显国家责任,建立国家先行赔偿制度。

所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国家先行赔偿制度,是指消费者在食品购买、使用和保存过程中遭遇问题食品严重侵害而尚未查明问题源头、未确定问题责任人、未作出赔付规定、未达成赔付协议时,先行使用行业赔偿基金对受害者先行救助与赔付,然后向责任人追偿所有垫付赔偿金并依法处罚的制度。

■国家考试法

倡议人:全国人大代表张兆安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考试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每年参加国家各种考试的人数近4000万人。来自上海的全国人大代表张兆安认为,这个名副其实的考试大国却没有一部专门的考试法,建议从速制定。

张兆安建议,依法治考的内容应包括:考试职权法定,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法定,依照考试法办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法律监督,特别要加强监督、规范考试组织者和出题人的行为;要保障应考人的权利,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有法律救济途径。

■看守所管理应由人大立法

倡议人:全国政协委员、社科院研究员刘白驹

“躲猫猫事件反映出规范看守所管理的法律缺失。”刘白驹说,一般看守所都有驻所检察室,但监督力度不够,除了和检察官本人不负责任有关,最关键的是人大没有针对看守所管理进行立法。此前,虽然国务院出台了看守所管理办法,但这部法规是由公安部起草的。由公安部起草的法规来监督管理看守所,显得不够公平、合理。因此,人大必须尽快立法全面规范看守所管理。

■立法保护濒危少数民族语言

倡议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朝克

朝克表示,中国应该出台相关法律、政策,保护濒危少数民族语言。朝克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应该加大对人口较少的民族语言保护的投入力度。目前包括中国东北和南方部分少数民族,他们的语言正面临消失的危险。

之前,有媒体曾报道,我国现有满族人口1000多万人,但其中会说满语的已不足百人,且主要为老人。

■海岛保护法

倡议人: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

周洪宇认为,如果再不尽快制定《海岛保护法》,“那么我们的海域、海岛保护在法理上可能会有问题。”

周洪宇认为,中国和平崛起,周边环境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今年2月17日,菲律宾通过了《领海基线法案》,将我国的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划为菲律宾领土。

周洪宇表示,面对如此严峻形势,中央政府应该给予有力回应。其中,通过立法昭示天下,宣布我国的海岛数量、分布、名称,规定开发利用权益也应是采取的措施之一。因此,周洪宇建议,应尽早出台《海岛保护法》,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中国志愿服务促进法

倡议人:全国人大代表、总政歌舞团一级演员谭晶

谭晶表示,希望促进《中国志愿服务促进法》的出台。谭晶说,志愿服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一方面需要全社会大力提倡、积极参与,另一方面需要加以规范和管理,以利于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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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天力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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