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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京办难一撤了之 专家呼吁用改革填补空白
2010年01月27日 01:1721世纪经济报道 】 【打印共有评论0

用改革填补驻京办空白

驻京办的命运在不同历史时期有过不一样的沉浮。

驻京办的雏形最早可追溯至汉唐,当时各地方派驻中央的官员称呼为“留邸”。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物资匮乏,中央地方信息不畅通,为便于物资统拨,由各地经委、计委、物资局派员进驻北京,专司协调物资调拨。

1962年4月,国务院出台文件撤销除西藏、新疆、内蒙外的省级驻京办,规定市级驻京办,若具体省份确有需要,原则上可以保留,“其结果是都得到了保留”。

1966年12月,国务院发文要求撤销各省、市、自治区驻京办,“当时处于文革特殊政治时期,‘四人帮’认定驻京办是‘特务机构’”。李罡说。

1978年以后,国务院、北京市政府重新发文,欢迎各省,甚至市、县政府乃至大型企业在北京派驻机构。

沈荣华是从事大部制度研究的专家。他在参与起草大部制改革方案时,曾做过驻京办的调研。他认为,驻京办的产生,根本是行政体制改革滞后的一个结果。

“地方县市到北京设驻京办,本身说明我们有很多机动的项目和资金,这说明我们的行政体制改革没有到位。”他说。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北京,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52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驻京办的数量和层级之多,被认为折射了中国现体制下权力集中的程度。不少学者呼吁消减中央部委在资源分配上过大的话语权,终止驻京办“跑部钱进”的源头驱动力。对此成军深表赞同。

要不要撤销驻京办、怎样撤不应作为争议的焦点,关键是消除它滋生的土壤,“如果要撤销驻京办,不如先撤销部委门前的警卫”。“如果相关部委人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不解决,驻京办就会始终存在;即使撤销了,也不排除改头换面再来。”

沈荣华告诉记者,下一步国家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实施在横向和纵向领域的层次减少,这可以使得中央的权限尽快下放,很多中央审批的权力在省里解决后,不用地方县市到北京来跑项目。

沈荣华认为,国家事权下行的同时,财权也要下行,即国家不仅要让地方承担更多的医疗卫生等社会事务的负担,更多的行政权力,包括审批权力,以及财政权力下放,使得地方有更多的实力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县市应该到省里开设办事处,而不是到北京。而各个省市很多要和中央部委沟通,所以省级别开设办事处是可以理解的。”他说。

而更应该引起重视的是,西方发达国家,更多的是中央政府部门在地方开设办事处,服务地方,协调解决地方很多跨部门的事务性的问题。

沈荣华判断,市县很多驻京办撤销后,国家行政体制改革需要尽快跟上。要继续缩小行政的纵向和横向级别,纵向上,财权未来可以是中央、省、县(市)三级。而横向是,进一步向大部制发展。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贾义猛认为,国家在强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同时,上下级的信息沟通应该加快,比如日本有一个词汇是“陈情”讲的就是沟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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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 明 申剑丽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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