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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分平价药店公然出售假药 成利润增长点
2009年08月13日 06:59人民网-人民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同时,对“李鬼药”的打击力度不强,没有起到震慑违法企业的作用。例如,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岭苗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苗岭洁肤霜”(黔卫消证字[2004]第080号)因违法添加激素和抗生素,导致仅8个月大的女婴在治疗皮肤湿疹使用过程中出现阴道出血,如此恶劣的事件贵州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仅以注销“苗岭洁肤霜”卫生行政许可、停止生产销售和罚款5000元作为处罚,显然过轻。

此外,违规审批和只审批不监管屡见不鲜。违规审批的“李鬼药”主要有两类:一是保健用品。由于保健用品目前尚无国家统一标准,一些地方审批部门就放松标准审批上市。二是部分地方卫生部门违规审批消毒产品、食健字产品。按照有关法规,应坚持“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但地方监管部门一味重视审批,忽视上市后的监管,致使非药产品在市场上泛滥。

再有,产品标准缺失也使监管措施难以到位。从调研收集的样品看,绝大多数“李鬼药”标示的执行标准不是国家标准,或者实际执行标准与所标示标准不一。例如假冒999皮炎平的“666皮炎平”软膏执行的是化妆品卫生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标准缺乏,使检验机构无法对假冒药进行内在质量检验,对其宣称的功效缺乏科学权威的判断依据。“这是很多假冒药直至造成较为严重伤害才被处罚,监管滞后的主要原因。”王大宏说。

不让“李鬼药”混迹于市场——

审批、生产、流通、使用全方位整治

“李鬼药”大行其道非一日之功,要想彻底治理尚需多部门合作、全力推进,而不是畏难推诿。记者了解到,由卫生部牵头的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将分类整治5类非药产品,清理已经审批的品种,注销违规审批的品种,力争在短时间内起到有效遏制“李鬼药”的蔓延之势。

肃清源头是治理“李鬼药”泛滥的根本。必须从审批源头严加控制,有关专家建议撤销一些地方法规赋予卫生、药监等部门的审批权限,或者改变目前用一个消毒品生产证号(卫消证),就可以生产一系列产品的状况,堵住管理上的制度漏洞,否则“李鬼药”还会源源不断混迹于市场。

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应大力加强对食品企业、科研单位、零售药店、保健品店、乡镇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监管,截断产、销、用链条,尤其要尽快建立对互联网违规宣传、销售药品的有效监管手段,严厉打击无良企业借助虚拟空间违法售假。

此外,消费者买药时也要注意药品的关键标志——国药准字,切勿相信神乎其神、肯定绝对的宣传,“可以说,越是吹得神,越可能是假药。”颜江瑛提醒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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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富子梅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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