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云南24岁男子看守所内重伤死亡 警方称其玩游戏撞墙
2009年02月13日 17:18云南信息报 】 【打印

24岁的玉溪北城镇男子李乔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在看守所度过11天后却因重伤入院,因“重度颅脑损伤”于昨日凌晨6时57分不治身亡。

2月8日下午,在被拘押11天后,24岁的农民李乔明终于得以离开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

这一天,民警将他送往医院,随后他却再也没能回来。

李乔明死了,他死于“重度颅脑损伤”。那是2月12日凌晨6时57分,在李乔明被警察送到医院后的第四天。

儿子的突然死亡,让51岁的李德发深感命运无常。

从接到噩耗的那一刹那起,李德发就一直这样想:儿子虽然是因为盗伐林木而被刑拘的,论罪当罚,却无论如何也“罪不至死”,而如果当初儿子不是为了积攒结婚的费用而去偷偷砍伐林木,是不是就不会被送进看守所,也就不会死得这样“不明不白”。

可是,现在一切都已经没有了“如果”——往日里那个活蹦乱跳,甚至“连感冒都没有”的李乔明,却因为“重度颅脑损伤”而离开人世。2月12日中午,李德发看着冰柜里儿子的遗体,痛苦不堪:“本来人好好的进去的,怎么说死就死了呢?”

对此,晋宁县公安机关给出的答案是,当天李乔明受伤,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面对这个答案,家属们却认为太过牵强。

在看守所的那11天里,李乔明究竟遭遇了什么,他现在已经不能告诉我们了。对于他在看守所内受伤的真正原因,或许只有在尸检之后,才能真相大白。

为攒婚钱 盗伐林木被刑拘

2月12日下午,玉溪市北城镇大石板三社,李乔明的家中空无一人。

从2月8日接到警方的通知说儿子受伤住院后,作为家长的李德发就带着小儿子到昆明照顾李乔明去了,而在12日早上得知儿子去世的噩耗之后,留下来守家的母亲也急急忙忙赶了去。

这是年后玉溪最为晴朗的一天,没有风,天空中一点云彩也没有。可是在未婚妻张秋芝(化名)的印象里,李乔明被警察带走时,玉溪却是过年期间少有的寒冷天。

1月29日,大年初四。当天中午,李乔明在草草吃完两碗米饭之后,就提着斧头到村口与同村另外5名青年会合了,他们准备到离家10余里的晋宁县境内的青龙山上砍树卖钱。

对于玉溪市北城镇大石板三社的村民来说,上山砍树卖钱,一直是他们补贴家用的最好途径,就算在政府相关部门严厉禁止盗伐树木之后,他们依然会在家用紧张的时候,偷偷上山砍上两棵树换钱。

由于2月16日就要举行婚礼,24岁的村民李乔明感觉到了经济上的窘迫,一直在想方设法多赚些钱,他希望能够在结婚的时候“多请几辆车来接新娘子”。

于是,平时胆小而内敛的他,第一次打起了盗伐树木的歪主意。然而,他不知道,自己的这一次“铤而走险”,却最终将自己带上了不归路。

根据晋宁县森林公安分局提供的一份出警记录,李乔明应该是在当天下午5时左右被带到分局的。

“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我们分局的民警在山上巡逻,发现包括李乔明在内的6名玉溪北城镇男子正在盗伐树木!”民警介绍说,在当场制止李乔明他们的盗伐行为后,警方清点了现场,发现已经有数十方树木遭到砍伐,由于这一数目已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民警随后将李乔明等5人带回晋宁县森林公安分局。

当天晚上7时30分,在录过简单口供之后,警方开具《刑事拘留通知书》,随后,李乔明等6人因盗伐森林被送往晋宁县看守所,分别关在不同监室。

那天晚上8时,李德发接到民警通知,要求他“有时间到看守所办下手续”。“一开始我也不是很担心,我们村经常有人砍树卖被抓,最多在看守所住几个月交点罚款就回来了,我还想着过几天筹点钱去把他赎回来!”李德发说,随后事情的发展,却让他无比意外。

<< 前一页123后一页 >>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编辑: 马翠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