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那名农业官员提供了相对清晰的答案:“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承包权永远掌握在农户手中,可以解决非农村集体成员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也可避免两权集中导致的农民失地问题。”但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金融机构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但现实情况是,因为土地经营权是个虚拟的东西,金融机构仍然不愿贷款,合作社的融资渠道依然不畅。
蒲勇健也表示,农业专业合作社不能解决土地上的所有问题,如果重庆市仅靠技术性改革注定将不会成功,可能会形成所有人都在参加,但是最后所有人都不想管,也管不了。他说:“我曾经也热切关注过‘股田制公司’的情况,觉得其并非一无是处。股田制有它的优点,应该可以和农业合作社并存,如果目前的法律上有阻碍,为什么不可以考虑修改《公司法》等法律内容呢?”
显然,中国的土地改革必然涉及现行《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担保法》、《物权法》等,可以说都在限制着重庆土改,令其不得不“戴着镣铐跳舞”。
“又想改革,又怕风险,尤其是害怕农民失去土地,这就成了改革的悖论。”蒲勇健说,“像西班牙、意大利这些农业比重大的发达国家,中国本来可以向其学习,但最后仍然有一个关键问题无法逾越,即它们的土地是私有的,农民的自主性很强,可以随时选择加入或者退出。众所周知,中国农民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10月19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发布,该《决定》在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同时,还提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不过该《决定》也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尽管重庆的“股田制公司”实验遭遇挫折,但是农民土地交易权扩大的脚步已经无法停止,千方百计让土地焕发生机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
“重庆市土地交易所很快就会有眉目了,到时候将为重庆的统筹城乡改革和新农村建设带来极大的帮助。”2008 年10月底,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一名官员在电话中向记者透露,“不过在中央没有正式批准前,我们只能保持沉默,免得又遭遇像‘股田制改革’被叫停那样的尴尬。”
不过已经有人先行一步。2008年10月13日,旨在“推动农村产权的合理流动、促进农村资本的有序流转”的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成立,为全国首例。成都市市委书记李春城和市长葛红林双双参加并一起为交易所揭牌,足见地方政府对于农村产权交易之热衷程度。
贺雪峰则提醒说:“无论是已经成立的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还是即将成立的重庆市土地交易所,我觉得都应该对其经营行为保持一种警惕。因为现在许多地方政府和官员为了财政收益,为了个人政绩,都纷纷打土地的主意,并非真正对土地、对农民的命运负责。”
贺雪峰透露,10月初在赴成都调研期间,自己为此问题“还与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有过激烈的讨论”。他说:“农村的土地无论走合作化道路,还是私有化道路,都不能忘记中国的国情,即拥有稳定的土地制度是必须的。因为差不多还有9 亿农民无法马上离开土地,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并非耸人听闻,所以对于那些肆无忌惮把土地变成旅游、房地产和工厂的牟利行为,我一直保持谨慎态度。”
此前的8月5日,国土资源部和重庆市政府已经签订《推进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备忘录》,一直对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持谨慎态度的国土资源部,将支持重庆探索集中使用土地整理专项资金,推动土地整理,并在此基础上试验城乡建设用地流转,建设城乡土地交易市场。
重庆拟建的城乡土地交易市场,将以城乡建设用地转换挂钩交易为主,并拟将部分农用地的流转纳入其中,开展“四荒地”和林地等土地拍卖业务,相对市场化地进行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和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的互换,以解决城市扩张过程中建设用地需求量难以解决的问题。
重庆直辖10年以来,已经有500万农民向城镇居民转换,占用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同时也释放出150万亩农村建设用地。依据这样的数据计算,重庆市政协常委邱道持认为,“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重庆不仅可以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缺乏问题,还可有相当数量的农村建设用地用于复耕。”
据悉,正在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仍保留了长期以来备受非议的政府征地制度,不过,十七届三中全会之后,征地产生差价收益部分的分配制度可能会有所改变。因为,城乡建设用地转换挂钩交易频繁之后,如何保障农民的利益无疑将成为突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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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鸿伟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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