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7日、22日和2月3日,潘汉年同邓文仪进行了三次谈判,确定7月在南京和国民党代表陈果夫继续深谈。为了使这个接触能继续下去,并取得圆满结果,王明让潘汉年赶紧回国,向张闻天报告谈判情况。
1936年2月24日,潘汉年经列宁格勒,准备乘希腊客轮绕道香港回国。不料希腊政治情况突然变化,船出海两天后又折回列宁格勒。直到4月8日,潘汉年才以旅游者的身份,取道巴黎到达香港,此时已是1936年5月中旬了。到香港后得知中央红军已到陕北,而上海白色恐怖特别严重,进入上海十分危险。
这时距会见陈果夫的时间已经很近了,先回陕北再来南京恐怕来不及了,而且怎样过上海也是个大问题。于是他在香港给陈果夫发信,让陈果夫派人来和他联系。7月7日,陈果夫派人护送潘汉年平安到达南京。可是当陈果夫、陈立夫兄弟得知潘汉年尚未和陕北朱德、毛泽东、周恩来见面后,便不肯亲自出面,要潘先回陕北,将中共中央和红军的谈判条件带来南京,然后再和二陈进行正式谈判。
在“特别通行证”的保障下,潘汉年8月7日顺利到达中共中央所在地陕北的保安。他向张闻天汇报了在莫斯科的情况,谈了共产国际“七大”精神和共产国际执委会对张闻天的任命,以及王明交待的任务。特别是着重汇报了他和邓文仪等人谈判的情况。“不可信用”潘汉年这一去一回的一年半里,中共中央已经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特别是他比张浩晚回来9个月,没有尽快带回共产国际的指示和密电码,毛泽东很不满。而他更不清楚现在中央实际当家掌权的是毛泽东。对潘的回来,毛泽东、周恩来表现得都比较冷漠,都没有接见他,只让他昼夜不停地把新编密电码写出来,交给邓颖超同志。
1936年8月10日,张闻天召集政治局会议,讨论同国民党进行谈判的有关问题,博古也从瓦窑堡赶来参加会议。
会议开了三天,专门讨论“国共合作抗日”问题。当时除了国民党驻莫斯科使馆武官邓文仪沟通了和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联系,打开了潘汉年、陈立夫这条谈判渠道外,还有另外三条渠道也正在进行国共谈判的联络。经过对比分析,博古认为还是潘的渠道层次高些,应争取和二陈直接面谈。周恩来也认为这条渠道比较正式、现实。毛泽东则说:“这条渠道是好一些,但去谈判的人选要慎重考虑。”
休会后,毛泽东对周恩来说:“潘汉年这个人不知轻重,这么重要的密电码放在脑子里九个月,不积极返回中央根据地,把密码交给机要处后再去办别的事,却让我们在这里急等,耽误了大事,这样的人‘不可信用’。”毛还说:“博古、王明很看重他,我看他是王明的人,对王明安排的任务比交密电码给中央还看得重。”
周恩来为此和博古沟通人选问题,博古说:“我是重才不重人,用人就不疑人。”
在第三天的会上,周恩来表态说:“还是潘汉年比较合适。中央苏区几次谈判他都谈得很成功,何况这次是他开了好头,再换人对谈判本身也不利。”博古支持周的意见。最后毛泽东也同意了。临别的谈话1936年9月23日,潘汉年去向博古辞行。
博古语重心长地对潘汉年说:“我派你和陈云去莫斯科后,毛、周都焦急地等待回音。你脑子里带密电码,又以谈判代表身份回国,走比较安全的路,晚到一两个月,是无可非议的。但你却晚回来九个月,在这九个月里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和共产国际执委会又联系不上,你说毛能不生气吗。
你在向张闻天汇报时,一再说王明交待的任务,要中央把国共合作、联合抗日放在第一位。这种说法不准确,国共合作联合抗日是中共中央首先提出来的,不是王明。王明不了解国内情况,在国外指手画脚,想指挥国内,毛泽东对这种做法最反感。中共中央和驻共产国际的中共代表团之间的关系,以前,临时中央一直把王明看成是上级,是共产国际负责处理中国问题的主要领导人,所以,一有问题就请示他。但是现在看来这个概念错了。到陕北后毛泽东明确表示:驻共产国际的中共代表团是中共中央的一个派出机构,是受中央领导的一个部门,因此它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首先取得中共中央的批准,中央政治局可以根据需要撤换代表团成员。
这次你身负重任前往白区和陈果夫谈判,凡事要提高警惕,谨慎从事,大事小事先报告周恩来,批准后再办。今后我们两人少来往,你不论走到哪里,写文章谈话都不要谈到我。现在已经有人说你是我的人,这对你今后很不利。”
次日,潘汉年离开陕北前往南京。以后博古和潘汉年之间,除了公务,再没有私交了。潘汉年的结局1949年上海解放,潘汉年首任上海市常务副市长。1954年,发生“高饶事件”。在对饶漱石审查中,发现他有叛党嫌疑,于是认定饶为国民党在华东的代理人。接着联系到上海市公安局在利用投诚自首人员上有重大问题,逮捕了上海市公安局长杨帆,从而开始追查负责公安工作的上海市常务副市长潘汉年。
1955年3月下旬,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毛泽东在简短的开幕词中,对当时的国际国内的阶级斗争形势做出了十分严峻的估计,并表示即将在全国范围进行一次大规模肃反运动的决心。
1955年4月1日,潘汉年找陈毅谈了他在1943年被李士群、胡均鹤挟持去会见了汪精卫的事情,说明了后来长时间没向组织上说明的原因,并把一份自我检讨的材料交给陈毅,请他转呈中央。
4月2日,陈毅赴中南海,向毛泽东报告了潘汉年交待的事情,并交上潘汉年写的材料。毛阅后,提笔在材料上批示:“此人从此不可信用。”随后,在当天下午毛又指示:“立即逮捕审查潘汉年。”这是建国后制造的第一起“反革命”大冤案。
潘案发生后,周恩来指示总理办公室副主任立即组织一个小组,在李克农领导下,对潘汉年的政治、历史、历年活动进行全面审查。专案组进行了一年多时间的全面调查,于1955年4月29日,李克农向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写了正式报告。报告提出了有力的五大反证:
一、中央一再有打入敌伪组织、利用汉奸、叛徒、特务进行情报工作的指示。
二、潘汉年利用袁殊、胡均鹤、李士群等都有正式报告。
三、是他提供了决策情报,其中包括德国进攻苏联时间的准确情报等。
四、组织机密一直未被泄露,直到上海解放。
五、潘汉年所属的重要关系,当时还正在起着绝密的现实作用,这是毛主席、周总理所知道的。
但是,这个实事求是的报告,在当时并未引起重视。相反,1962年1月30日,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中,对潘汉年作了“定性”结论。
毛说:“有个潘汉年,此人当过上海市副市长,过去秘密投降了国民党,是一个CC派人物,现在关在班房里头,但我们没有杀他。”
潘汉年在监狱和劳改农场度过了22年后,于1977年4月14日带着“无期徒刑”的结论病故。
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陈云同志建议复查此案,重新看到李克农同志给中央的报告,及一些尚健在的老同志的旁证。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摘自《炎黄春秋》2006年第10期秦福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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